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厅机关各处室、单位:
今年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实施,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湖南省司法厅、湖南省守法普法办公室《2020年全省“宪法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湘司发通〔2020〕46号)要求,定于今年“12·4”国家宪法日前后,在全省财政系统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11月30日(周一)——12月6日(周日)
二、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三、重点宣传内容
1. 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
2.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疫情防控等相关法律法规。
四、主要活动内容
(一)举行湖南省财政厅首次宪法宣誓活动。
为增强财政干部的宪法意识、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治意识,引导财政干部自觉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将在宪法宣传周前后举行我厅首次宪法宣誓活动。2019年以来我厅任命的处级领导干部将进行现场宣誓,厅领导进行监誓,厅各处室单位干部职工在场见证。
(二)组织观看宪法宣传片《人民的宪法》。
为进一步强化宪法意识,使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宪法宣誓活动当天,我厅将组织全厅干部职工观看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与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合作拍摄制作的宪法宣传片《人民的宪法》。
(三)组织参加2020年厅级干部学法考试。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强财政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根据省守法普法工作办公室的要求,组织在职厅级领导班子成员,通过如法网参加2020年全省厅级干部学法考试。考试内容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疫情防控相关知识。
(四)组织参与2020年国家宪法日暨法治湖南建设年度盛典活动。
湖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湖南省委宣传部、湖南省司法厅将于2020年12月3日下午15:00举办2020年国家宪法日暨法治湖南建设年度盛典活动。我厅作为2019年省直机关“谁执法谁普法”优秀单位之一,我厅税政法规处刘雨庭同志作为全省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十佳先进个人之一,将在盛典上领奖。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要通过红网、湖南卫视、湖南日报等途径积极关注,通过局门户网、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等及时转发有关新闻报道,积极推介和借鉴我省财政“谁执法谁普法”的典型经验和做法。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正确方向,突出宣传主题
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宪法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要突出主题,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准确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和核心要义。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讲好中国宪法故事,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
(二)落实普法责任,形成宣传合力
宪法宣传是国家机关共同的普法责任,各市州、县市区财政部门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部署开展宪法宣传活动。要在办公场所设置宪法宣传元素,让宪法看得见,找得到。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相关文件精神,积极衔接当地司法部门,参与本地“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要加强与相关行政部门、团体协会、高等院校、各类媒体的联系沟通,整合资源,形成合力。
(三)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宣传实效
各市州、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各媒体平台,加大新媒体新技术运用,通过图解、动漫、短视频、H5、公益广告等形式加大网上宣传力度,增强宪法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开展线下活动,原则上不集中组织超过200人的大型线下宣传活动。要加强以案普法,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增强活动互动性和参与度,力戒形式主义。要把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与经常性的宪法宣传有机结合,把宪法精神融入群众日常生活,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另外,为保障宪法宣传教育的权威性和准确性,全国普法办制作了宪法宣传视频、海报挂图、宣传标语、普法动漫等宣传资料,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可登录中国普法网(www.legalinfo.gov.cn)点击“2020年宪法宣传周”飘窗,根据需要下载使用。
本次开展宣传的情况将纳入2020年度全省税政法制工作绩效评价。请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对本单位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将重点活动、亮点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2020年12月31日前报我厅。相关材料、照片、视频电子版可同步发湖南省财政税政法制工作微信群。
联系人:税政法规处 赵卜漪
联系电话:0731-85165479
邮箱: hnczt_sz@163.com
湖南省财政厅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