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2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有力领导和统一部署下,在财政部的有力指导下,我厅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创建全国法治财政建设示范点和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为契机,立足职能职责,积极主动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发力,取得较好工作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更加到位
(一)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厅主要负责人带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2022年出台《湖南省财政厅厅党组会议议事制度》《湖南省财政厅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明确财政法治建设为应当提交厅党组会研究的重要议题,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厅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厅党组中心组8月份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政府建设。
(二)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厅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2021年度年终述职报告中进行了专门述法。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按要求向省委、省政府、财政部报告我厅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在厅官网发布;按照行政执法工作年度报告要求向省司法厅报送我厅2021年度执法情况并在厅官网公布。
(三)高位推动年度法治建设规划。制定出台湖南省财政厅2022年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要点,部署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制定湖南财政2022年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明确将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相关内容纳入重点普法任务。发挥法治联络员、厅专职和兼职法律顾问作用,凝聚法治建设合力,着力构筑法治联络员、法律顾问和法制机构多项支撑的工作机制。加强法治建设考核评价,将依法行政列入厅各处室单位以及各市县财政年终考评内容,严格落实考评要求,强化对单位内设机构以及下级财政部门法治建设的要求,以考核促学法用法。
二、持续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依法决策
(一)严把规范性文件审核关。我厅制定出台的28个规范性文件均经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未发生因文件内容违法或未进行“三统一”而被纠错的情形。全面落实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执行和管理要求,着力做好备案报审工作。
(二)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公平竞争的政策文件开展清理,先后对200余个政策文件开展清理,均不存在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问题。
(三)落实依法决策要求。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公布工作要求,制定《湖南省财政厅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在厅网站公布。重大行政决策出台严格落实程序规定,必经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
三、继续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财会监督
(一)落实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要求。继续实行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全年共作出行政许可决定19件,处罚决定65件,政府采购投诉处理28件,均经法制审核。继续严格落实执法公示制度,行政处罚和许可决定在作出后七日内进行信息和文书公示。
(二)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按照省司法厅工作安排组织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证换领工作,厅行政执法人员必持证上岗。
(三)扎实开展财会监督。我厅全年组织多轮次财政监督检查,强化财会监督。对全省各市州和县市区2021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实施两轮线上核查,对省本级及2市4县进行重点抽查;开展七大领域财经秩序和会计行业“四类问题”专项整治,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开展全省会计监督检查。
四、依法办理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高质量办理涉法涉诉工作,年度办理行政复议答复3件,财政部和省政府均维持我厅行政行为,办理行政应诉4件,1件原告撤诉,3件胜诉。依法办理国家赔偿费用支付28笔,共支付730余万元。此外,积极参加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情况调研。
五、切实推动政务服务工作优化规范
(一)开展“走流程、解难题、优服务”行动。厅领导以“办事人”的身份到省政务服务大厅亲身体验企业办事流程,指导优化财政办事服务。针对厅领导走流程过程中体验的堵点问题提出整改方案,积极衔接省政务服务中心开展流程优化整改。
(二)加快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和政务平台对接。完成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工作情况的上报;加快推进我厅专网系统和平台与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的对接。我厅政务服务工作取得较好成效,被评定为2021年度全省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突出单位。
(三)积极配合完成政务服务重点工作。积极落实“一网通办攻坚行动”、全省数字政府建设、“湘易办”等工作要求,配合完成中央层面的行政许可清单制定、全省政务服务和政务大厅管理办法出台等工作。
六、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一)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实施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工作方案,部署全厅学法。邀请财政部条法司领导在全省财政经济工作专题培训班上作《构建现代化财政法治体系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专题讲座。
(二)积极开展系统内学法普法。制定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对全省财政系统和全厅推进“谁执法谁普法”作出统筹安排。深入结合财政业务和处室需求,全年组织4次线上庭审旁听,提升普法实效。深入开展以案释法,案例《财政部门如何依法行使处罚管辖权》被刊载于《中国财政》2022年第七期。继续推动湖南财政法治典型案例分析工作机制,编发案例指导和解读,生动解读行政处罚法和信访工作条例等新出台法律法规,其中第4期、第5期连续两期对当前热播电视剧《底线》中热点纠纷案例逐一解析。组织全省财政系统年度学法考法,参考率、通过率均为100%。
(三)创新开展财政送法下乡活动。在娄底市新化县龙湾村设立厅普法联系点,开展“弘扬法治精神助力乡村振兴”送法下乡活动。建立长效联系服务机制,为村支两委提供法律“智囊团”。举办“案说”民法典法治讲座,精心制作法律知识宣传册,免费发放法治文创产品,为村民送上“法治大礼包”。现场村民们学习踊跃,互动热烈。法制日报、红网等多家媒体报道。
我厅在2022年全省“12·4”国家宪法日暨法治湖南建设年度盛典上连续第五年被评为年度2021年度省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考评优秀单位,并被确定为10个重点宣传展示单位之一。
七、积极提升财政法治化管理水平
(一)深入推动政务公开。继续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在财政部2023年1月3日发布的“2021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度排行榜”中,湖南位居第三名。这是2015年以来,财政部第6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地方预决算公开检查,湖南自2019年以来连续三年进入全国前四。创新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主题省人大代表建议现场办理会暨省财政厅“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向人大代表们晒出财政支持生态环保账本,全方位回应公众在生态环保方面的关切。
(二)深化财税改革。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省级专项资金数量由47项进一步压减到43项。优化省以下财政体制,完善财力性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困难地区倾斜力度。加力盘活国有“三资”,全面清查各类国有资产资源,设立省直单位公物仓。
(三)全面夯实财政管理基础。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提质扩面,我省综合排名位居全国前列。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和电子缴款书试点工作取得成效。财政行政许可实现“一网通办”,会计行业执业许可证电子证照正式上线。创新厅内部事务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指导作用,对人员管理、采购管理等厅内部11项事务的制度修订出台、合同签订等涉法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查,强化厅机关运行中的法律风险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