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5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财政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推进财政法治建设。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高位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厅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重大行政决策、立法项目等议题。厅党组会议及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学法10余次。建立财政专报制度,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及时向省委省政府请示报告。
(二)积极完善财政法规制度体系。加快构建完备有效的财政地方性法规制度体系。完成《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修订,推进财政电子票据改革,从源头规范执收执罚行为。推动完成《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修改。全面梳理产业政策1400余条,废止妨碍统一市场建设文件,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修订完善库款管理、会计账户管理等内部规程,提升财政管理规范化水平。
(三)严格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将法规制度嵌入预算管理,严格遵循“人员支出按政策、运转支出据实、项目支出以事定钱”原则编制预算,加快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完善大事要事保障清单与项目库管理,提升年初预算细化率。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对执行进度偏低的72个部门压减一般性支出,依据绩效评价结果压减4个省级专项。支持“十大重点民生实事”,全省民生支出占比稳定在70%以上。落实教育、科技等支出法定要求,全年新增减税降费退税超500亿元支持科技创新与制造业发展。
(四)切实强化法治建设监督保障。自觉接受人大、审计及社会监督,认真落实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审议意见,整改审计发现问题。切实履行财会监督主责,紧盯财经法律法规执行,坚决防止虚增收入、虚假化债等行为。开展“强基固本”行动,清理撤销违规账户。认真办理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实现“零撤销、零败诉”。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虽然我厅法治财政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标省委、省政府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制度供给与改革发展的匹配度有待提高。个别财政领域地方法规存在与改革要求不适应、与上位法的衔接不够的问题,“立改废释”动态清理机制仍需加强。二是法治队伍建设与专业能力仍需加强。财政系统法治队伍力量有待加强,部分财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仍有欠缺。三是法治宣传的实效性与创新手段有待加强。普法工作与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融合还不够,特别是在提升基层财政治理能力方面,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创新性仍需加强。
三、下一步打算
省财政厅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把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贯穿财政工作全过程,筑牢全省财政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
(一)加强法治建设顶层设计。全面落实厅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法治财政建设的组织领导,系统谋划部署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持续提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
(二)以法治方式破解发展难题。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财税改革。聚焦预算管理、省以下财政体制、全口径债务管理等重点领域改革,依法推进政策落地与机制创新,提升财政支持高质量发展能力。
(三)提升依法理财规范化水平。深入推进财政法规制度建设,科学制定并有序推进年度“立改废释”计划。切实提升财会监督效能,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探索监管智能化,资金到哪里,管理就跟进到哪里。做好“强基固本”后半篇文章,夯实会计基础,规范账户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
(四)营造崇法善治的浓厚氛围。在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基础上,加强与高校和省直有关单位法学专家合作,探索编排精品普法课程,开展“把握法律边界守住安全底线”财政普法巡讲,搭建面向基层财政的公益性普法平台,打造湖南财政普法新品牌,在全省财政系统形成尊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