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湖南未来十年教育发展路径确定 五年内解决“大班额”
(12月10日,岳麓区幼儿园教育集团第一幼儿园,小朋友正在游戏。我省计划到2020年,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 图/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 殷建军)
红网长沙12月30日讯(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 胡力丰 实习生 李黎)湖南省委省政府28日下发《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湖南未来10年关于教育发展的路径已经确定。其中亮点频出:学前教育拟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派驻公办幼师、减免租金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义务教育力争五年内基本解决“大班额”现象;高考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
《纲要》按照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战略目标是:基本形成完备的现代教育体系和教育发展支撑体系,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建成教育强省,基本建成学习型社会和人力资源强省。
到2015年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
加快普及学前教育,加大政府统筹力度,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合理布局,办好一批以政府投入为主、成本合理分担、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给予补助的公办幼儿园。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学前教育。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特别是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发展。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派驻公办幼师、减免租金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
加强学前教育设施建设,鼓励与支持农村地区采取新建扩建、利用闲置教育资源改建幼儿园、偏远地区小学附设学前班等多种形式发展学前教育。鼓励优质公办幼儿园举办分园或合作办园。争取每个乡镇和城市大型社区建好一所公办幼儿园。
到2015年,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有条件的地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到2020年,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依托乡镇(街道)并以托幼机构为中心,建立完善科学育儿指导与服务体系。到2020年,合格标准幼儿园达到85%以上,简易标准幼儿园控制在15%以内。
力争五年内基本解决“大班额”现象
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机制,探索建立县域内办学资源均衡配置机制,建立完善校长、教师交流制度,实现县域内师资校际之间基本均衡。
全面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力争五年内基本解决“大班额”现象。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办好必要的教学点,满足农村学生就读需求。
到2015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95%,弱势群体义务教育水平明显提高。2020年,高质量,高水平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推进办学模式多元化改革
巩固提高高中教育,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通过探索创建综合高中、特色高中,推进办学模式多元化改革;鼓励普通高中办出特色,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要求。到2020年普及高中(含中职)教育。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方式改革和弹性学习制度建设,实现区域内同层次职业院校学分互认和职业培训与学历教育的沟通。完善“双证书”制度,促进学历教育与职业资格证书衔接。扩大高职院校招收优秀应届中职毕业生范围和规模。
构建职业教育质量监控、评估与保障机制。加大适应农业和农村发展去、需要的专业人才培养力度。重点抓好农村青年职业农民的培养,建立免试入学制度和弹性学制。
逐步实施高等学校分类入学考试
根据考试与招生相对分离原则,构建由政府宏观管理、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学校依法自主招生、学生多次选择的考试招生机制。建立完善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坚持以高等学校人才选拔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为依据,深化考试内容改革,重点突出对素质和能力的考察。
逐步实施高等学校分类入学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招生以统一入学考试为基本方式,结合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对特长显著、符合学校培养要求的,依据面试或者测试结果自主录取;高中阶段全面发展、表现优异的,推荐录取;符合条件、自愿到国家需要的行业、地区就业的,签订协议实行定向录取;对在实践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或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建立专门程序,破格录取。
推进长株潭城市群教育综合改革
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开展以政府投入为主、以公办幼儿园为主的学前教育办园体制改革试点,探索以县为主、县乡共管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探索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机制和模式,着力统筹城乡学校布局统一规划、资源均等配置、教师有序流动,率先实现长株潭实验区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创新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探索职业教育园区建设新模式。以长沙、株洲职教园区为重点,统筹职教资源,建设一批资源共享的区域性公共实习实训基地;优先配置长株潭区域职业教育资源,推动区域职业教育集群式、集约化发展。探索在长株潭城市群建立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统筹制度。
探索高等教育创新人才培养方式。提高长株潭高校群在全国的竞争优势,开展扩大省政府高等教育统筹权和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试点。
将教师住房纳入保障性住房体系
提高教师待遇,采取优惠政策措施,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落实教师绩效工资。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在工资待遇、职务(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改善教师居住条件,将教师住房纳入保障性住房体系予以保障;加快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落实和完善教师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政策。
健全教师管理体制,建立教师资格证书定期登记制度。全面落实教师编制动态管理制度,实施统一的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并适当向农村学校倾斜。指定幼儿园教师配置标准。
完善职业院校专业教师职称评审办法,统一中小学教师职务(职称)序列,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在中小学和中职学校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建立教师、管理人员和校长的对口援助、定期交流和定期轮换制度。推行校长职级制。
在2012年前,继续执行建设教育强省投入政策。其中,市州、县市区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每年同口径提高1至2个百分点,省本级预算内教育经费保证省本级家庭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投入、新增政策性人员经费和国家规定省级配套的项目经费之外,每年年初预算比上年递增20%。要确保2012年国家按占国内生产总值4%目标分解到我省的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