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四个三”战略强化教育经费监管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2年11月28日 09:06 【字体:

  “十一五”以来,桃源县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积极筹措教育经费,切实加强教育经费管理,努力保障教育经费投入,有力促进了全县教育快速、均衡发展。

  一、认真履行职责,在资金归集上做到“三个坚持”

  桃源县现有公办学校172所,在校学生85632人,有岗教职工6996人。实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以来,该县严格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的要求,千方百计筹措资金。

  一是专项资金坚持专户管理。县财政对中央、省、市的转移支付和专项补助资金全额纳入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做到不遗漏、不挤占、不挪用,及时足额拨付给教育部门。“十一五”期间,上级下拨该县教育经费3.9亿元,全部用于教育支出。

  二是各项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实行“两免一补”政策以后,县财政每年牵头组织纪检、审计、教育等部门深入乡镇学校,对各项收费全面清查。每学期开学前,财政联合有关部门对学校各项收费进行明确界定,并专门印制《致家长的一封信》,公布乱收费举报电话、乱收费处理办法,同时要求学校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标准、公开收费承诺等,坚决杜绝乱收费现象发生。此外,对全县各中小学所有收入(含预算外收入),督促其全额缴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是本级经费坚持全力保障。“十一五”期间,该县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4.37亿元,基本属于“总量小、人均少、包袱重、基础弱”的吃饭财政,但支出教育经费13.14亿元,比“十五”期间增加7.49亿元,增长132.3%。其中本级预算安排教育经费支出10.67亿元,比“十五”期间增加5.12亿元,增长92.3%。

  二、加强刚性约束,在预算编制上执行“三道程序”

  一是集体编制程序。为避免预算编制的片面性、增强预算执行的透明度,县财政下发《桃源县农村义务教育预算编制管理办法》,要求学校编制年度预算时,由校长统一领导,教务、总务、财务工作人员、教师代表共同参与,集体研究确定预算建议草案。

  二是上报审核程序。在预算的审核过程中,重点明确教育、财政两部门责任。首先由教育部门对各学校上报的预算建议草案进行汇总,实行初步把关,对不完善、不全面的部分予以补充,对不合理、不实际的部分予以剔除;财政部门在综合考虑全县收支盘子的基础上,按照教育优先的原则对预算进行审核,报县政府审定后下达预算控制数;教育部门再根据控制数向各学校布置编制年度预算草案,汇总后报送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对预算草案审核汇总后第二次送县政府审批,通过后提交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实践证明,经过“两上两下”程序的部门预算,基本实现了“政府可承受、部门能实施、基层较满意”的目标。

  三是公示告知程序。经人大审议通过后的教育部门预算,借助县政府网站、电视台等载体,及时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监督,确保预算阳光运行。五年来,该县公开教育部门预算的做法,得到上级的充分肯定,在每年的全县 “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均对此项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三、优化支出结构,在投入取向上突出“三项重点”

  一是重点保障教师待遇。对教师工资,实行县财政全额统筹,并优先落实和拨付政策开口子经费。近几年来,在全县公务员津贴补助尚未全部纳入财政统筹的情况下,县财政专门调度资金,对教师工资和政策性补贴,全部实行财政统筹统发,从未拖欠和扣留。对教师医疗、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做到全员纳入、全部落实。特别是对优秀教师、中高级职称教师实行定期免费体检制度,对学科带头人实行月津贴补助制度,较好地稳定了教师队伍。

  二是重点保障基础建设。对事关教育发展的基础项目,特别是事关师生生命安全的学校危房改造等,积极争取纳入全县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十一五”期间,县财政拨付危改资金4794万元,共完成危改项目156个,消除危房面积112878平方米。财政共投入资金1230万元,先后完成校园网络系统和计算机教室装备、音像电子教材装备、实验室升级改造、常规仪器设备设施配套等项目。

  三是重点保障品牌打造。近几年,该县针对大学录取率提高后对高中教育提质的实际要求,重点加大对高中教育的投入,县城区高中学校和农村地区高中学校的办学条件都得到持续改善。“十一五”期间,用于中等职业教育的城市教育费附加提高到30%,五年间县财政共筹资3100多万元用于职业教育的基础能力建设,推动了全县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并成功支持桃源县职业中专跻身全国重点职业学校。

  四、严格绩效管理,在督导评估上发挥“三大作用”

  一是发挥财政的管理作用。对教育工作该县始终坚持规格高看,县财政局每年在领导分工时,由局长亲自联系教育系统,并明确一名副局长主抓教育经费管理。县财政局还实行领导包干联片制度,由每名局党组成员联系3—5个乡镇,负责做好所联乡镇学校的经费需求调研、基建项目论证、预算编制指导、资金使用监管等工作。对教育经费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办公会,研究解决办法和措施。县财政局还专门成立教育工程建设服务领导小组,由局长亲自任组长,抽调6名同志开展工作,促进全县教育基础建设顺利进行。

  二是发挥部门的监督作用。县财政每年拿出一定的奖励资金,鼓励教育部门开展内部审计,对离任校长和部分在职校长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并向被审计学校和校长下达《审计报告》。对履责较好的校长由财政给予奖励,出现问题的协同教育部门下达《整改通知书》,问题严重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不定期牵头组织监察、教育、物价、审计等部门,对教育经费安排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同时,安排专项经费,每年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课题调研、专项检查、问题质询、重点督办等活动,促进教育经费的规范运行。

  三是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对教育经费考核做到“三个纳入”,即协调教育部门将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纳入对学校的考核项目,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将教育经费管理情况纳入对部门的考核范畴,将教育乱收费情况纳入县绩效评估“一票否决”内容。近五年来,全县共有3个乡镇因教育乱收费被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7名干部被查处,为教育经费的规范管理和合理使用营造了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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