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惠泽困难群众
桃源县人口近百万,因自然灾害、失业失地、重病重残等原因,累计形成困难群体6万多人,每年财政用于社会救助的资金5000多万元。近年来,该县先后投入100余万元用于社会救助规范化建设和基层救助平台建设,社会救助工作取得长足发展。
一、服务网络日趋完善
从2006年起,桃源县低保中心升格为社会救助管理局,经过规范化建设,目前已建立“县-乡(镇)-村(居)”三级社会救助工作组织机构,形成了以县社会救助管理局为中枢,以乡(镇)社会救助管理站为纽带,以村(居)社会救助服务站为基础的“三位一体”网络化管理格局,以低收入家庭认定为依据,以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五保供养为基础,以临时救助为补充,其它专项救助相配套的社会救助体系日益健全。
县社会救助管理局设立城市救助股、农村救助股(五保供养)、医疗救助股、综合办,主要负责全县社会救助工作的总体规划、监督管理和资金发放工作。全县40个乡镇分别成立社会救助管理站,主要负责辖区内社会救助的初审及监督管理工作。所有村(居)委会设立社会救助服务站,配备专职或兼职专干,主要负责所辖范围的社会救助申报工作,并负责对申报对象进行调查、评议和公示。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配套资金预算,实行财务单列,独立核算。
为提高救助工作效率和信息化水平,投入20万元建立了社会救助信息管理中心,并投入40万元为所有乡镇添置了电脑和打印机,建立计算机终端,实行信息联网,实现了救助对象审批、数据统计上报、信息查询自动化。
二、管理制度逐步规范
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加快推进各项救助制度的建立、完善、衔接和整合,同时,教育、住房、医疗、司法等救助制度建设都有新的进展。
推行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着重建立城乡低保长效管理机制,先后出台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社会公示、监督举报、社会化发放、档案管理等规范性管理制度,对申请、评议、公示、审批、发放、监督、档案管理等环节都进行了具体规范。全县300多个村居都发放了《低保入户记录本》和《民主评议记录本》,入户调查情况和民主评议结果均需由调查人和被调查人签字认可,不仅发挥了群众代表在低保审批中的民主监督作用,还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家庭收入核实难的问题。
社会救助站还与劳动和保障部门、公安部门联动,开展低保资格排查工作,确保城乡低保政策的公开、公正、公平。同时,县政府出台了医疗救助和城乡困难家庭临时生活救助实施办法,为依法依规开展救助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宣传阵地不断拓展
按照社会救助规范化建设的要求,筹集资金统一为40个乡镇、300多村(居)制作了永久性的高标准的社会救助政策和救助对象公示栏,对社会救助政策、城乡低保、五保供养、临时救助、医疗救助对象、举报电话等内容等张榜公示,并将举报箱悬挂在醒目位置,确保社会救助工作“阳光”操作,全程透明。
四、队伍素质整体提升
为提升救助队伍素质,提高乡(镇)、村(居)委会的社会救助执行力和工作服务质量,每年投入资金近3万元,对社会救助专干进行以基础性政策知识和具体规章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业务培训,目前已培训近3000人次,有利于全县社会救助工作者更准确地把握救助对象的认定条件、救助标准和救助流程,为优化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打下了基础。
由于救助体系日益健全和工作细致深入,2012年,全县困难群众有近10万人次获得最低生活保障或医疗救助。其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3.8万人,享受医疗救助4.8万人,8005名农村五保免费参加了新农合,2.7万名农村低保对象资助个人所缴金额的50%,1220名失业人员领取失业救济金493万元、医疗补助金24万元,“三院一站”工程顺利推进,全县178名孤儿每月享受600元的生活救助。2009年,该县被省民政厅评为全省社会救助工作优胜单位,2011年,被省民政厅评为全省五保供养先进县,年年被市社会救助局评为先进单位,社会救助工作多次被省市作为先进典型推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