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对特困家庭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补贴
日前,常德财政联合民政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台了《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实施办法(试行)》,对部分特困家庭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
贷款贴息是指针对低收入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家庭或因重大疾病、灾害影响贷款利息正常支付能力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家庭,根据其上年度实际所偿还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额度,经规定程序申报、审核、审批、公示后,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部门预算中安排发放的贷款利息补贴。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对象为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低收入家庭或因重大疾病、灾害等已影响其贷款利息正常支付能力的家庭,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所购房屋为借款人家庭唯一住房,且属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的普通商品住房;家庭不存在登记拥有小轿车、商业性门面、经营入股或购买股本等情况;在贴息申请日前,借款人无恶意逾期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行为;无其他违法行为。
该办法规定,贴息额度应根据借款人申报贴息期间可贴息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基数、家庭困难程度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实际贴息金额占可贴息利息基数的比例,最低不应低于50%、最高不得超过100%。可贴息利息基数按以下方法确定:所购房屋建筑面积未超过90平方米的,可贴息利息基数按申报贴息期间实际偿还贷款利息金额计算确定。所购房屋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但未超过144平方米的,按90平方米占所购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及申报贴息期间实际偿还贷款利息金额计算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可贴息利息基数=90平方米/所购房屋建筑面积×申报贴息期实际偿还贷款利息金额。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年份为借款人提出贴息申请的上一年度(1至12月),不足1年按实际还贷月数确定。每年7月份为贴息审批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