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国有资产管理再升温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8年01月30日 00:00 【字体:

  近年以来,鼎城区财政局及国资管理部门从强化制度管理入手,逐步完善资产台账、规范资产处置程序、整合国资管理职能,国资管理水平逐步提升。2016年实现国资经营收入10079万元,2017年实现国资经营收入18196万元。为进一步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区委区政府将2018年定为“国有资产管理年”,并修订和完善了《鼎城区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于1月20日召开了全区“国有资产管理年”宣传动员大会。今年要狠抓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进一步健全管理机构。成立鼎城区国有资产监管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任常务副组长,各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区国资中心,由国资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国资中心要配齐配强国资管理专业人才,各单位配齐国资专干,确保国资管理机构健全,有办公场所,有管理人员,管理有序、监管到位。

  2.进一步清理核实资产。通过自清自查和全面检查,彻底澄清底子,完善资产资源台账。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照管理制度全面进行整改。规范国有资产台账登记,实行动态管理,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3.进一步强化资产管理。按照“政府所有,财政监管,单位使用” 的资产管理模式,各单位国有资产统一由国资管理部门实施监督和管理。一是集中权证,主要是对各单位的土地、房屋不动产权证由财政国资部门实行集中管理。二是统一配置,资产购置要编制购置预算,提出资产购置申请,国资部门根据申请单位的职能和人员编制规模及资产现状,按规定的配置标准确定是否配置资产,再按程序办理。三是统一运营(处置),各单位的资产处置,履行审批手续后,交由国资部门集中统一处置;出租、出借等“非转经”活动,由国资部门统一运营,统一进行招拍租和招投标交易,做到阳光操作,公开透明。对部分单位将经营资产(如水面、滩涂、山林等)出租几十年或长期出借的情况,将面积、收益、出租年限等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甄别合同,该终止的终止,该废除的废除,严格按照国资管理的相关规定,从新按程序办理。四是统一收益,各单位的国有资产经营和处置收益全部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五是强化投融资平台的管理:①根据公司完成政府项目的投资额度、资产和经营状况的需要定岗定员,由国资部门审核后,报区政府审批。区编办、人社局、财政局、国资中心出台文件,对人员调动、借调等行为进行规范。②对政府公益性建设项目严格审批。③对公司重大投资事项进行监管,出台《鼎城区国资中心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④加强对公司“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的监管,强化公司经营业绩考核和领导干部管理。⑤对公司下达国资经营收益征收任务。今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对2017年实现利润的5家国有企业收取国有资产收益256万元。

  4.进一步强化考核追究。严格考核,将资产管理工作纳入全区的目标考核。强化责任严追究。严格按照追究办法从严从重追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资产管理法定程序,严禁未经批准而私自处置、处理国有资产。对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发现有违规处置、处理国有资产行为时,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凡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对单位负责人依法处罚、处理、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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