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财政局多点发力支持教育发展
“教育兴则国家兴,教育强则国家强”,近年来,汉寿县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克服经济下行和疫情带来的影响,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全力支持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投入的多元化,营造教育优先的良好氛围。
面对“过紧日子、苦日子”的艰难形势,财政部门坚决落实财政在教育投入方面责任,确保政策性保障要求略有增长,2022年我县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同比上年增长3.74%。在义务教育方面,坚决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待遇不低于公务员工资水平”政策,将教师的工资、绩效工资、人才津贴和乡镇工作补贴等纳入财政预算,并坚持将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打卡发放。在维护教育公平方面,进一步落实教育扶贫领域学生资助补助政策,持续加大乡村教师工作补贴力度,尽力解决进城务工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难等问题。
二、坚持结构的均衡化,重点保障基础性教育建设。
切实优化教育支出结构,集中财力支持教育补短板、促公平。以建设“美丽校园”为目标,新建了汉寿一中、芙蓉学校、西湖小学3所学校。投入资金3019万元,全面改善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力促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22年新增义务教育学位近万个。加大义务教育大班额化解力度,对龙阳小学、詹乐贫附属小学投入资金386万元,用于校舍建设。支持推进民办学校转为公办学校,组织专班人员对龙池实验中学的资产等进行清理,理顺体制机制,确保实现平稳过渡。
三、坚持管理的常态化,拧紧绩效评价全过程链条。
一是严格资金拨付。按照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审核、国库集中支付审批支付的方式,确保相关教育资金拨付到位。对于专项经费、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的资金使用情况,按照上级要求搞好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二是严格预算绩效管理。强化“花钱问效、无效问责”的理念,切实将绩效管理贯穿于教育资金投入、使用、监督的全过程。同时,财政局派驻纪检组牵头定期、不定期对教育经费收支情况进行检查,避免资金使用过程中出现挤占、截留和挪用,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得当,实现效应的最大化。
四、坚持服务的规范化,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坚持把热情服务和规范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凡涉及教育的资金拨付、项目评审、政府采购等财政服务事项,相关部门一经受理,必须尽快办结并按时结账。在财政资金审批上坚持关口前移,开辟“绿色通道”,确保流程顺畅,无缝衔接。特别是针对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等直达资金,按照项目审批优先、资金调配优先、手续办理优先、建设服务优先的“四优”原则,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