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财政局:多措并举 全力助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落细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22年10月12日 15:01 【字体:

优化营商环境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2022年以来,石门县财政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与责任担当,迅速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财政任务的落实,助推了全县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推进财税财金联动

石门县财政局加强与税务部门、金融机构协调联系,不折不扣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加大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制造业等行业和市场主体的支持力度,切实激发市场主体活力,1-8月份留抵退税30154.82万元,其中增值税留抵退税427.38万元、小微企业原政策增值税留抵退税245.65万元、小微企业新增政策增值税留抵退税17727.75万元、其他企业原政策增值税留抵退税6726.15万元、其他企业新增政策增值税留抵退税5027.89万元。

督促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缓解实体经济融资难题累计安排2700万元入股财鑫担保建立风险池,引导金融机构为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2.76亿元。县级筹措资金500万元,省级配套资金500万元,建立省县两级财政信贷风险补偿基金1000万元,为8家企业提供信用贷款担保1100万元。累计投入创业担保基金1920万元,为468户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提供信用担保贷款5771.8万元,财政贷款贴息165万元,很好地用活了财政资金杠杆,为经济发展注入了金融活力。

(二)优化办事程序,提高拨付效率

结合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全面启动财政“松绑瘦身”,对涉外财政业务,进行环节精简、时限缩减、方式改进等优化,助推财政办事提速,更好服务经济发展。一是精简资金拨付程序。单位基本支出用款申报审核由4个环节减少到2个环节,资金拨付1个工作日办理,本级专项资金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下达指标并拨付资金,上级专项资金明确使用范围的,3个工作日内拨付,使用范围不明确的,财政会同相关单位提出资金分配意按程序批准,5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支付速度全面加快,在全省财政支出进度考核中位居前列。二是改进财政投资评审。一是合理安排评审项目,按照项目性质和难易程度合理划分,针对临时性、突发性安排的重点项目,考虑其项目时间紧,优先安排评审,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二是现有工作人员克服困难,除正常工作日工作外,5加2,白加黑,加快项目评审,尽量减少项目的积压。三是严格评审项目时效,重新规范并公开承诺评审时限,促进评审提速提效2022年来,审结项目509个,金额15.77亿元,审减1.83亿元,综合审减率11.61%。

(三)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今年以来,石门县财政局从推行采购意向公开入手,全面启动电子化交易建立“承诺+信用”的准入机制,采取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进一步优化提升。

1.全面落实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制度。明确要求各级预算单位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通过“常德市政府采购网”公开采购意向,公开的内容需包含采购项目名称、预算金额、采购需求概况、预计采购时间等。目前,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制度已在全县全面展开,截至8月,已有61家预算单位公开了212个采购项目,采购金额共计36126万元。

2.全面落实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县域经济的健康发展,在编报年初政府采购预算时我们要求各预算单位必须将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以及400万元以下的工程全部预留给中小微企业,除非该货物和服务中小微企业不能生产或者提供;20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400万元以上的工程中适宜由中小微企业提供的部分也必须预留给中小微企业。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大型企业参加时应在合同中约定中标(成交)后预留40%以上的份额分包给中小企业;中小微企业参加投标活动时给予10%至20%的价格扣除优惠,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给予6%—10%的价格加分评审优惠。

3.全面启动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要求20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实施电子化投标、电子评标等全过程的网上操作,供应商无需跑路、坐在家里即可完成投标。进一步完善电子卖场,免费为各类企业提供电子化交易平台,预算单位的小额采购随时可以在政采云平台上直接购买,大大提高了采购效率、减轻了采、供双方的采购成本。

4.全面减轻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成本。为进一步减轻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成本,从今年6月1日起要求所有预算单位自行支付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专家评审费,打破了多年来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专家评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的陋习。同时,全面取消电子版采购文件工本费,纸质采购文件工本费并入采购代理服务费,真正实现了企业零成本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全面快速处理政府采购举报投诉。畅通政府采购举报投诉通道,做到对受理的投诉案件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今年共收到政府采购投诉案件2起,依法调解1起,作出废标处理1起,有效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石门县财政局:多措并举 全力助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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