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财政:“四坚持”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今年以来,汉寿县财政局作为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牵头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及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对全县惠民惠农补贴资金进行全面清理,较好完成了专项整治工作。
一、坚持高站位推进,全面摸排问题。财政部门与纪监委部门紧密配合、齐抓共管、高效协作,共同抽调业务骨干近45人,组成联合督查工作专班,通过采取大数据比对、入户走访、资料排查等方式对全县有关单位、21个乡镇(街道)及281个村(社区)的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摸排。多次召开了专项整治工作调度会及结账点评会,对于工作成效明显的给予肯定,对于工作不力的提出合理化建议,要求限期整改、挂账销号。
二、坚持高标准落实,实行常态监管。充分发挥监管职能作用,严格按照省纪委监委、省财政厅要求,实现了所有应纳入阳光审批发放的补贴项目及总量均达到100%。通过“阳光”审批系统实行常态化监管,从根本上解决了惠农补贴资金发放、使用与管理不规范、不严格、不精细的问题。
三、坚持高质量整改,建立长效机制。对于各单位、各乡镇(街道)自清自查及联合督查中发现的一般性、普遍性问题,坚持对标对表,举一反三,做到了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确保不留死角、不留余地。同时,有针对性做好整章建制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制度、内控机制、操作规程,确保整改常态长效,确保全县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管理规范有序。
四、坚持高要求处理,及时移送线索。不断加强与纪监委部门沟通衔接,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涉嫌违法违纪的突出问题始终保持最严要求、最高压态势。做到了特事特办、先查先办,确保突出问题线索处理到位、移送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