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县加强乡镇耕地占用税征管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2年11月15日 10:09 【字体:

  桂阳县强化乡镇在耕地占用税征管工作中的职责,加强乡镇与地税、国土等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形成征管合力,确保耕地占用税应收尽收。对耕地占用税征管工作,该县要求乡镇必须做到“四个到位”:

  一是思想认识要到位。召开了由各乡镇长、财政所长、国土站长参加的乡镇耕地占用税征管工作专题会议,对乡镇耕地占用税征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议要求各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加强耕地占用税征管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严格执行国家税法,强化协税护税职责,堵塞收入漏洞,确保财政收入稳步增长。

  二是责任落实要到位。各乡镇与县地税局签订并递交了耕地占用税委托代征协议书。各乡镇成立了由乡镇长负总责的工作班子,分管财税、国土的副职亲自抓,财政所长具体抓,并在时间上、经费上给予保障和倾斜。加强税收源头控管,规范用地审批手续,建立健全税收台帐,严格执行“先税后批、先税后证”制度。

  三是依法征收要到位。各乡镇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秉公执法,依率计征,应收尽收。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严禁越权减免税收,严禁以提高或降低税率标准等形式多收或少收税款,严禁以费挤税、以费代税、以罚代税,严禁跨区域征收税款。坚决查处偷税漏税行为,该曝光的曝光,该处理的处理,切实维护国家税收政策的统一性和严肃性。

  四是考核奖惩要到位。为使耕地占用税征管工作尽快步入正轨,该县制定了高分成的奖励制度,乡镇分成比例达到了实际入库金额的50%,并实行月清月结季兑现制度。乡镇分成收入的50%可用于奖励征收有功人员。对协助地税部门征收重点工程耕地占用税的乡镇,将给予适当补助。各乡镇把耕地占用税征管情况与干部的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使用挂起钩来,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抓收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桂阳县加强乡镇耕地占用税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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