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市属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正式启动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3年05月30日 10:59 【字体:

  日前,郴州市财政局和人社局组织召开了全市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工作会议,出台了《郴州市市属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标志着该市市属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正式启动。这将有利于解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

  平均工资与市属机关保持平衡

  其他事业单位是指,除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办法》规定,绩效工资总量由相当于单位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的额度(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特殊岗位按国家规定比例提高基本工资的部分)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构成。绩效工资水平按照事业单位平均工资水平与市属机关工资水平保持合理平衡的原则,参照市直机关公务员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标准确定市属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准线。

  工资分配体现多劳多得 优绩优酬

  根据《办法》规定,该市市属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在绩效工资中所占比重,全额预算事业单位按70%掌握,高校、差额预算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自行确定。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岗位职责履行等因素,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

  事业单位将完善内部考核制度,根据专业技术、管理、工勤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同时,根据考核结果,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关键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倾斜。

  单位主要领导的绩效工资水平,全额预算事业单位一般控制在工作人员的1.5倍以内,高校、差额预算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一般控制在工作人员的2倍以内。

  对离退休人员发放补贴

  依据《办法》,在实施绩效工资的同时,对市属其他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发放补贴,而且绩效工资不作为计发基本离退休费的基数。离退休人员按其离退休时工资所对应的职务(岗位等级)发放离退休补贴。

  据了解,为确保市属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到位,郴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已联合行动,全面清理核查了该市市属其他事业单位在国家统一规定外发放的津贴补贴和奖金,取消资金来源不稳定或不合法、不合规的项目,对合法、合规并且资金来源稳定的项目统一归并纳入了规范后津贴补贴。


郴州市市属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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