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财政:“五举措”强化乡镇财政资金监管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9年05月17日 09:15 【字体:

  为充分发挥乡镇财政管理职能,落实各项惠农强农政策,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能力建设,防范财政资金和人员风险,汝城县财政局采取各项有力措施,强化乡镇财政资金监管。 

  一是完善财务制度建设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财务管理制度的若干意见》,重点围绕“加强财务管理、强化预算约束、规范开支范围及标准、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预决算信息公开、内控机制建设、财务监督”等方面提出了38条意见,进一步加强乡镇财务收支管理,构建长效机制。逐步完善乡村财政财务精细化管理目标考核方案,开展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绩效评价,明确到乡村项目资金类别、使用范围和管理办法等内容,并将评价结果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建立乡镇财政财务互审工作长效机制,对乡镇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管理、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等方面进行交叉互审,实现互审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二是强化资金监督检查。创新乡村财政资金监管检查途径、方式和手段,不断完善资金监管检查机制,实现监督检查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特别是强化对乡镇预算管理、资金监管和制度执行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督查、财政扶贫资金安全检查、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大检查等督查工作;印发《关于加强村账乡代理账户管理的通知》等一系列制度办法。在监管过程中注重“三个结合”,即自查自纠与交叉互审相结合、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联合检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力促监管水平的提高。 

  三是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建立健全局机关与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交流机制。出台了《局、所工作人员“能上能下”用人机制》《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到局机关跟班学习制度》,制定了《2019年跟班学习计划》,从制度上规范财政所人员跟班学习程序、要求、时间。继续加大乡镇财政所公务员招考力度。在2018年招录17人的基础上,2019年再次面向全省公开招考乡镇财政所公务员10人,充实乡镇财政所的人员力量。建立完善乡镇财政所人员交流轮岗制度和人事管理制度。制定了《汝城县乡镇财政所人员交流轮岗暂行办法》,对乡镇财政所人员交流轮岗的对象和条件、程序和方式、纪律要求、保障措施等进行了明确。制定了《汝城县乡镇财政所人事管理制度(试行)》,对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的招考、录用、考勤、考核、任用等进行了明确。 

  四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不断创新方式,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干部教育培训。采取以会代训、集中培训、业务轮训等方式,加强乡镇财政干部教育培训。重点解读财政法律法规、国家强农惠农补贴政策、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等政策,着力帮助乡镇财政干部熟悉国家政策,掌握专业技能,优化知识结构,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能,促进乡镇财政监管质效提升。制定了《汝城县财政局关于加强乡镇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今年以来,围绕互联网+监督、新政府会计制度改革业务、一卡通发放管理等方面,共举办了3次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业务学习及培训。 

  五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预防在前、教育在前、规范在前、监督在前的原则,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和当前财政改革发展大局,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积极开展以案说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引导财政干部守纪律、明底线、知敬畏,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防线,永葆忠诚干净担当本色。坚持事前教育提醒与事后问责处理相结合,建立了廉政建设约谈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工作。举行了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廉政警示教育专题会,对全体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进行了法律法规教育;今年以来,由党组书记约谈了乡镇财政干部4人次,乡镇财政分管领导约谈了10余人次。同时,会同驻局纪检监察组,建立了对财政所工作人员廉政风险动态监管机制,各乡镇财政所建立廉政台账,并定期报送廉情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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