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加大抚恤资金投入 确保对象待遇到位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2年07月05日 10:07 【字体:

  为深入落实民政部、人社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 麻阳县财政局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努力加大社保抚恤资金投入,切实保障了抚恤对象的根本权益。截止6月底,共发放享新政策一次性抚恤金591.04万元,发放人数70人。其中补发2011年8月1日至12月31日间抚恤金318.71万元,补发32人,到6月中旬已全部补发到位。

  一是及时调整了发放标准。收到上级文件后,麻阳县积极行动,严格按照文件及时调整了发放标准。自2011年8月1日起,县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所需经费由县财政解决。

  二是进一步扩大了发放范围。结合麻阳县实际,特别是考虑到全县教育系统教职员工的利益关系,通过积极汇报,多方筹资,在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与关心支持下,把全县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人员及离休人员(含企业)纳入了进来,并严格按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标准执行,实现了县内单位全覆盖,这项政策目前在怀化市尚属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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