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四个强化”规范农机购置补贴发放
麻阳苗族自治县结合实际,通过“四个强化”,实施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加快农业生产机械化进程。2012年至今,该县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农机购置补贴资金793.03万元,惠及苗乡农户6419户,全县农业全程机械化已覆盖了农、林、牧、渔、等多个领域,农机总动力达到17.8万千瓦。
强化制度,明确职责。制定《麻阳苗族自治县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草案)》。方案提出健全财政、农机等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主管领导为补贴工作实施和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状。建立“谁办理、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责任倒查和追究制度。按照责权一致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实行个人签字负责制度。由县级农机主管部门负责购置补贴的人员担任审批员,县级农机主管部门在本系统和乡镇农机站的正式职工中选择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较高的人员,授权为主核查员。村委会负责人、驻村干部、乡镇农机站和县级农机局及其附属单位工作人员可授权为核查员。
强化管理,规范操作。一是切实加强生产企业和经销商管理,实行补贴机具质量追溯制和企业承诺制;二是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流程实施补贴操作;三是加强对补贴机具的牌证管理;四是强化机具核实。大力推广补贴机具喷漆喷字、打钢印、拍摄核机现场人机合影等做法,切实做到见人、见机、见票、查参数;五是及时兑付发放补贴资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发放;六是加强补贴软件系统管理,确保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七是积极协调金融机构创新信贷服务,支持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购机,缓解筹资压力。
强化宣传,信息公开。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宣传形式,使购机补贴政策进村入户人人知晓。同时完善和充实全省统一的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并将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链接到县政府或财政等综合网站,将补贴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补贴经销商名单、操作程序、投诉举报电话、资金规模、实施结算进度等内容公开;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县财政局以公告的形式将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和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公布。
强化监督,严惩违规。县财政局、农机局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全面贯彻落实监督检查各项规定,对购机大户和重点监管机具组织复核,并以问题为导向,适时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强化监管,严惩违规;充分发挥就地就近监管优势,按照不低于申请补贴人5%的比例,对申请补贴人的购机及其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省级财政、农机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