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全面展开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7年04月05日 00:00 【字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力度,保障扶贫资金安全有效使用,沅陵县从3月底全面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 

  一、加强组织领导。该县对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高度重视,成立了县财政局长为组长、县扶贫办主任为副组长、县直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加强工作领导;从财政监督、扶贫等部门抽调专人,分成六个检查小组深入乡镇、项目村组实地检查,要求对扶贫资金使用单位全面覆盖,做到检查不留死角;为确保专项检查顺利开展,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在检查前对参检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使检查人员明确检查工作要求,熟悉检查业务知识。 

  二、精制检查方案。结合全县实际,制定了《沅陵县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实施方案》。一是明确检查目的。要求通过专项检查,深入分析财政扶贫资金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贫困人口受益情况,深度剖析财政扶贫资金滞留成因,全面查找全县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漏洞和隐患点,加强制度设计,进一步厘清管理责任、完善管理办法。二是明确检查方式。以财政监督检查和扶贫项目跟踪检查相结合,采取查看会计凭证、账薄、报表,实地查看扶贫项目、走访村民群众等多种方式,对财政扶贫资金的申请、拨付、管理、使用等全过程进行检查,做到不漏环节,全面彻底。三是明确检查内容。检查内容为2015-2016年度中央、省、市及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的县级报账、乡级结算等情况,以及贫困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情况。其中扶贫专项资金检查重点为:资金管理的规范性和项目实施的真实性,主要包括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和投向、调整计划报批程序、项目申报审批、公告公示、招投标制、报账等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情况重点检查相关部门整合试点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的制定、整合工作机制的建立以及整合资金的管理使用等情况。  

  三、严明检查纪律。为确保专项检查效果,该县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参检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坚持依法检查,加强内部控制,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得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瞒报漏报。同时做好检查保密工作,有关检查内容和检查结果,在未经集中审理、定性前,参检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对检查组人员违反工作纪律和工作中不负责任造成检查结果失真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对检查中发现擅自改变扶贫资金使用范围、标准、对象和期限,以及截留、挤占和挪用财政扶贫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并将检查结果将作为年终脱贫攻坚军令状考核的重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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