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三项措施”扎实开展“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8年03月12日 00:00 【字体:

  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沅陵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继续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精神,扎实开展“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 

  精心组织,强化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纪检监察及财政监督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各股室、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工作领导,明确专人负责。二是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直机关各单位相应成立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单位主要领导对专项治理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有关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切实把专项整治任务抓紧、抓细、抓实。三是精制工作方案。为确保全县“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该县根据省、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沅陵县“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下发到各乡镇、县直单位,明确了专项治理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全县“小金库”专项治理各项工作。 

  明确任务,突出重点。一是明确专项整治范围纳入预算管理或有财政拨款的部门和单位全部纳入全县“小金库”专项治理范围,重点对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进行核查治理二是把握专项整治内容“小金库”专项整治的内容包括: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三是突出专项治理重点。重点治理2016年以来各种“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情况,坚决查处贪污、私分、行贿、受贿,以及套取会议费、培训费和出国(境)费用等设立“小金库”问题。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追溯到以前年度,做到有问题不放过。 

  严格检查,确保效果。一是开展自查自纠。纳入“小金库”专项治理范围的单位,要全面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不留死角自查面必须达到100%二是组织重点抽查在全面自查自纠基础上,由县财政局抽调专人组成检查组,选取一定数量的单位按检查程序进行重点检查重点关注执收、执罚权相对集中的部门和单位;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以前检查发现存在小金库问题的单位;有群众举报的单位;自查自纠零申报,特别是自查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的单位三是落实问题整改在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中,要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与制止奢侈浪费、遏制消极腐败、贫攻坚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三公经费控制、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等相结合,发现问题、责令整改、严肃追责。对检查和重点抽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按照统一政策、集中审理、分别处理的原则,由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分别依法进行处理处罚和责任追究。并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财务会计管理整改到位、违法违纪责任人员责任追究到位。同时,构建“小金库”监管长效机制。把预算防控、资产管控、账户监管、信息公开和承诺考核等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落到实处,建立全方位的财政监管体系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成效。 


沅陵“三项措施”扎实开展“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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