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县:“财政+保险”防范和化解返贫致贫风险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21年01月07日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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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防范和化解返贫致贫风险,中方县按照政府与保险机构共同参与、风险分担的方式,为全县城乡户籍人口“上保险”。
投保人数按照全县城乡户籍人口总量的10%确定,保险费每人100元,投保对象不事前确定,不事先识别,只以防贫预警线实时监测框定,实现全县城乡户籍人口投保全覆盖。
对因病返贫致贫的,保险年度内每人累计最高可补偿15万元;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残疾的最高可补偿5万元;因住房受灾返贫致贫的,保险年度内每户累计最高可补偿3万元;因学返贫致贫的,保险年度内每户累计最高可补偿2万元;因扶贫产业受损返贫致贫的,保险年度内每户累计最高可补偿5000元;因务工收入损失返贫致贫的Ⅰ类保障对象,保险年度内每人最高赔付3个月,累计最高可赔付3000元。
保险费按年结算,构建政府和合作机构共同参与、合理分摊风险的合作机制,赔付率低于85%以下的,其差额部分全部返还县财政;赔付率超过100%以上的亏损,由县财政和合作保险公司各承担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