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城区财政局“四项举措”做好扫黄打非工作
2021年,鹤城区财政局立足“扫黄打非”成员单位职责,并结合财政职能,强化资金保障,坚持将“扫黄打非”纳入平安建设范畴,与财政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考核,采取了四项措施助推“扫黄打非”深入推进。
一、组织领导再调整,责任落实更明确
因人事岗位调整,相应调整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有关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了《鹤城区财政局2021年“扫黄打非”工作实施方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领导到位、任务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对“扫黄打非”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将“扫黄打非”工作纳入了平安建设工作目标考评体系。
二、联动配合再加力,齐抓共管更有效
根据省、市、区“扫黄打非”的有关文件精神,区财政局积极协助各“扫黄打非”单位有计划地开展了“扫黄打非”行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了“清源2020”“固边2020”“净网2020”“护苗2020”“秋风2020”五大行动。结合中秋、国庆、十九届五中全会前期等重点时段,协助开展了“正道”“新风”集中行动和日常巡查工作,进一步净化了社会文化环境。鼓励和支持区直预算单位积极采购正版化影像图书、国产化电子办公室设备。
三、宣传力度再加大,宣传氛围更浓厚
充分利用宣传栏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电子频滚动播放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多形式开展“扫黄打非”法制宣传教育,广泛宣传“扫黄打非”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公众自觉抵制非法及盗版产品的良好意识,营造了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四、履职尽责再强化,资金保障更到位
区财政局采取增收节支,多渠道争取资金的方式,将“扫黄打非”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安排“扫黄打非”各类经费55万元,其中:“扫黄打非”工作经费5万元,文化产业引导资金10万元,市场监管领域抽检经费40万元,有效确保了工作运转。同时,严格按照规定用途,强化资金跟踪问效,要求专款专用,不得用于部门预算文本规定范围以外的项目,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