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中心城区存量房交易纳税评估系统正式上线运行
近日,娄底中心城区存量房交易纳税评估系统在娄底娄星区地税局正式上线运行,标志着娄底市市“二手房”交易环节的税收征管从此更加规范。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去年7月,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文,要求全国各地逐步推行存量房交易纳税评估工作。同年8月,省政府要求全省各地自2012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存量房交易评估纳税。娄底市被列为首批推广单位。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我市于2011年9月启动存量房交易纳税评估推广工作。为此,娄底市政府成立了娄底市存量房交易纳税评估推广工作领导小组,由市财政局局长任组长,财政、地税、国土、房产、物价、规划、住建、民政等八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并将娄底中心城区(包括娄星区、经开区、万宝新区)定为首批推广区域。
2011年11月下旬,娄底市财政局和市地税局采取抽样调查的方法,对娄底中心城区的住宅小区、独立民宅、公寓楼和别墅等房屋和建筑开展市场调查,并采取服务外包的方式,委托专业机构完成数据库建设这一重要基础工作。为合理确定估价分区,按照城区的行政区划划分了3个估价片区,再根据城区方位划分了5个估价分区,最后确定了676个估价小区。每个估价小区都建立了标准房,标准房信息包括地理位置、建筑面积、建成年份、房屋结构、楼层、朝向以及小区平面图、标准房照片等内容。据悉,全市计税数据体系共计采集房屋信息17286组、数据203716条;测算标准房价853个,其中住宅类720个,商业类133个;测算修正系数22组共664个;整理案例9102个,其中住宅房屋4121栋约12万套。软件演示的计税价格基本接近(略低)市场公允价值。
3月29日,娄底市政府发布了《娄底市存量房交易税收征收管理办法》,决定该办法自2012年3月31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