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星区村级财务管理调查报告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2年12月10日 09:24 【字体: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经济建设,规范和完善村级财务管理是关键。近年来,国家农业部、财政部陆续出台农村新财务管理制度,但在全面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理财的过程中暴露的村级财务管理问题还很明显。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规范管理,堵塞财务资金使用上的漏洞,保障农村实行“民主管理”,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化进程,构建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娄星区财政局与区纪委、经管局组成联合清理检查组,对全区189个行政村、社区近三年的财务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检查,并根据当前村级财务管理现状和国家政策,提出积极的、可操作的对策。
一、当前村级财务管理现状
在各行政村、社区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检查组采取调阅会计资料、查对票据、核对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核算收支平衡、走访座谈等方式,对所有行政村、社区进行了全面清查,重点检查了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集体资产及村级企业的租赁承包收入、土地征用补偿款、政府下拨的水利、公路建设及退耕还林等专项资金的入账情况和使用情况,村社协调费开支、村干部工资补贴、报刊费等各项支出的真实合理性以及财务公开情况,核对了固定资产台账和在建工程账目。就检查的情况,目前村级财务管理正在向规范化推进,双代管工作的推进也取得了一些成效。
(一)“村账双代管”工作运行良好全区189个村、社区的财务已全部实行乡镇办事处代理记账,经管站代理168个村、社区财务,占全区总村、社区的88.9%,有2个办事处的21个社区财务由财政所代理记账,占11.1%。全区12个乡镇办事处有9个进行了村、社区钱账双代管,占75%。各乡镇办事处经管站设记账员,大部分村、社区设报账员一名(一般由村秘书兼任),少部分的村另还设了一名出纳。基本按《会计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了会计科目、会计账簿,并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事项进行了会计核算,编制了会计报表。91%的村、社区坚持每个季度或半年报账一次。实行钱账双代管后,取得了三个明显进步。首先是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财务管理中多人管钱、多头开户、公款私存、钱账合管、乱支乱报、坐收坐支等混乱现象,堵塞了财务管理漏洞。绝大部分乡镇、办事处实行了票据领销制度,收入不入账和设小金库等违纪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规范了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有效防止了村、社区负债经营,增强了集体经济实力。其次是节约了开支,增强了乡镇办事处对村、社区资金的监管,有效地预防了村、社区开支的随意性。其三是便于乡镇办事处经管站对票据要素的审核,对原始开支票据尤其是白纸发票以及大额开支发票,由记账员严把审核关,进一步推进了村、社区财务的规范化。
(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管得到加强全区90%以上村、社区成立了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民主理财小组,81.5%民主理财小组全面开展履职工作。绝大部分理财小组成员能认真听取和反映全体村民对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实行事前事中监督、事后审查和一年一清查相结合的原则。重大事项由村民代表大会集体研究,履行民主程序。财务公开基本经常化和制度化,大部分乡镇办事处的村、社每月或每季由理财小组成员和村支两委集体会审财务收支,在村民集中居住的地方或村民方便阅览的地方,设置了固定财务公开栏。绝大部分村、社区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公开村、社区财务。按业务量的大小每季或每半年公开一次的村、社区占90%以上。同时,还采取了在党员会议、小组长会议或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上进行财务公开,发挥了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基本上做到了财务公开时间及时、内容完整、数字准确、经济事项真实。
二、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村级财务管理“双代管”机制的不断完善,从账目管理上看,彻底改变了过去多年来在农村普遍存在的“包包账”、“卷卷账”、“断头账”和“扯皮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村级民主理财制度,在做好村级财务公开基础上,保障村民的知情权、管理权、监督权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还存在如下几点突出问题。
(一)存在收入入账不及时现象全区2009年至2011年各村(居)收入不入账或不及时入账的数额达到了3150万元,涉及到45个村和社区,有的办事处达到了1000多万元。造成收入不入账或不及时入账的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报账员业务不熟悉,将代收代付的票据没有送经管站报账,但乡经管站以征地费全部发放到村民手中为由,没有将该部分经费按财务制度入账;二是村干部有主观故意不入账,在收入中私人得了利,害怕民主理财小组通不过,怕群众有意见,不愿意将收支拿到经管站入账。另外,一些村收取的计育押金、山林承包保证金等也以要退还给村民为由没有入账。
(二)票据管理不规范有些村、社区存在票据管理不规范,如大量白条入账,代开、借开、重开及虚开票据的现象不少,支出原始凭证多用白条、领据、收据入账,该取得发票的不开发票,对工程款支出,大额购物发票,大额餐饮、娱乐消费发票等,没有合同或协议及消费清单。有些村、社区的一事一议项目财务处理中存在虚开收据增加村民自筹资金和个人单位赞助资金的现象,再虚增开支予以平账有的200多万元的工程款支出不使用规范票据,没有附件,也没有理财小组签名盖章。
 )大额开支不合理,非生产性开支大。部分村、社区没有严格执行开支审批制度,重大事项开支没有履行民主程序,经济事项发生时,没有取得合法的凭证,民主理财小组审核不严,大额开支手续不合理。非生产性开支较大,尤其是招待费、协调费等开支大,有些村、社区这三项支出达到支出总额的40%左右。有些办事处垃圾托运费就达到20余万元
(四)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不够。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公益性建设项目资金,如水利、交通、公路和民政及其他等开支,存在项目无合同、没有结算单、无发票的情况,同时还存在专项资金直接拨付到组的现象,村组中无法核定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同时还存在挤占挪用、虚开收据套取和截留专项资金等现象。
五)有关单位向村、社区乱收费。少数乡镇办事处用白条向辖区内的村、社区违规收取赞助费、会议费等,少数乡镇办事处的派出所、计育办、林业站、司法所等向辖区内村、社区收取有关费用;少数单位扶贫队员在村、社区违规报销一些费用,等等,这些都加重了村、社区的经济负担。
 三、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对策
(一)建立长效机制。坚决贯彻执行《娄底市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娄底市村级财务村财民理乡监管暂行办法》、《娄星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制度》、《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和建立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行为。首先要制订村会计员、出纳员工作岗位责任制度,村干部管理的奖罚制度,村务公开制度等;其次是制定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结合全区实际,对现金收支、财务预决算、开支审批、现金库存管理、财产登记管理、票据管理等方面制订一些切实可行的财务管理制度。第三是制定民主理财制度。对村级各项主要收支、各项财产、债权债务、土地征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村干部的工资等及时公布,给村干部一个清白,给农民群众一个明白,真正从制度上杜绝财务管理中的漏洞。严格执行村级财务钱账双代管未实行“双代管”的乡镇办事处,都要在2013年的3月底前落实到位。
(二)搭建监管网络平台。强化村级财务管理,以农村财务管理为核心,建立涵盖村级财务账务处理、公开、查询及报账管理、监管等内容的农村经营管理信息系统,通过网络对所有乡镇办事处的行政村、(居)委会的财务账目进行实时监控,实现村级财务管理会计电算化、监管网络化、运行规范化的目标。并在开展网络监管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财政所、经管站对村级财务的监督和控制力度,规范农村财务管理的工作,使村级财务实现公开、透明,多方监管,系统管理。
(三)加强集体资产和资源管理。一是建立集体资产台账制度,集体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和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固定资产,要按资产的类别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及时记录资产增减变动情况,做到账实相符,登记准确。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草地、荒地、滩涂等集体资源,应当建立集体资源登记簿,逐项登记。
二是规范集体资产和资源的管理,盘活现有资产、资源,通过承包、租赁、经营等多种形式增加集体收益,确保集体资产的安全和保值增值。
(四)加强专项资金监管。对征地补偿款,要严格实行专户存储、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专项审计监督,防止用于发放干部报酬、支付招待费用等非生产性开支。对水利、公路、交通和其他项目资金,要实行预决算制度。工程项目实施前,作工程预算报告,并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纳入当年财务预算计划,通过“在建工程”设立明细账户、核算成本;工程项目报告达到5万元以上的,应在有关主管部门、民主理财小组的参与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招标投标或者发包、签订规范的书面合同,并按国家标准进行验收;工程项目的发包、招投标、合同造价、完工期限和质量标准等重要条款要由村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并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方可实施;工程施工时指派民主理财小组或懂得工程项目建设人员监督施工;工程完工后,须向财政、经管部门提供工程决算报告,包括合同、收款票据等相关资料,并以其结果进行财务结算,并进行专项的财务公开,确保项目资金切实用到工程项目上,防止挤占和挪用。
(五)进一步加强农村财会人员培训。去年,财政和经管部门对农村财务人员进行了集中和系统培训,对提高农村报账员的业务素质、政策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农村财务人员素质的提高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一方面,要在换届选举中选举出思想素质好、有一定财会基础知识、敬业精神强的人员担任村报账员,另一方面,要通过业务交流和业务指导等多种方式,提升村级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知识水平,以适应新形势下财务管理的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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