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双峰县全面完成2012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2012年双峰县共投入农村危改资金2980万元,提前完成省下达的 3000户目标任务。该县财政、民政部门在落实农村危房改造财政补助政策时突出“四个严明”:
一是严明组织领导。该县将农村危房改造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点民心工程来抓,成立县长为组长的农村危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民政、国土、财政、纪检等部门参与的农村危改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危改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和实施。
二是严明补助标准。以因灾倒房,无自救能力的“五保”、低保、贫困残疾人家庭及优抚对象为重点,按“五保户”新建每户补助15000元,改造修缮每户补助5000元;因灾倒房户和贫困残疾家庭新建每户补助10000元,改造修缮每户补助3000元和集中建房点每户补助100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建筑面积分别为1人户30平方米,2人户40平方米,3人户60平方米的标准改造。
三是严明审批程序。对全县危房改造户逐一勘查摸底,严格履行本人申请、群众评议、村委申报、乡镇审核、县、审批等程序,经张榜公示,群众无异议后,确定危房改造对象。
四是严明责任追究。聘请2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为危房改造监督员,加强对危改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的监管。县、乡、村三级与危房改造户分别签订建房责任书,严把工程质量关和严控成本开支,纳入各乡镇为民办实事考核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