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星区“阳光工程”为低保金设“安全阀”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3年11月15日 08:28 【字体:

  为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监督管理,确保城乡低保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今年以来,娄星区开展了低保“阳光工程”,坚持“一审查、二清理、三规范、四公开”制度,给低保资金发放设上“安全阀”,真正惠及困难群众。

  一审查。制定了《2013年娄星区城乡低保审批实施方案》和《2013年度低保审核审批工作操作规程》,实行村(居)、乡(镇)、区三级审核,具体列出了11项重点审查的内容和11条操作规程,对该区已享受和申请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人员信息、享受标准进行审查,并实行“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经重新审定,该区34400名困难群众纳入了城乡保障范畴,其中城市低保对象26703人,农村低保对象7697人。

  二清理。开展低保政策户清理和低保资金清理。对按要求核减的低保户进行核减;对不符合享受低保政策要求的人员进行了清减;对弄虚作假的骗保人员,除即刻取消其资格外,对其处以自享受低保至取消时全部低保金的1-3倍罚款。对低保金发放标准、资金安全进行检查,严禁套取、挪用低保资金。

  三规范。规范资金、档案和动态管理。设立低保资金专户,财政、民政两部门城乡低保基础数据无缝对接,城乡低保资金全部按照“专户管理、专帐核算、封闭运行”的原则,严格对照发放名单、保障人数、保障金额发放。对低保对象的档案实行三级管理,科学分类,及时存档、资料齐全,做到一户一档,户户有档可查。完善低保工作准入和退出机制,实行分类低保,A类、B类对象每半年审核一次,C类对象每季度审核一次,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人员有进有退、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目前,该区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不断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达每人每月355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达每人每年1880元,财政累计投入城乡低保资金6868.3万元。

  四公开。及时将入户调查、信息对比、民主评议、审核审批结果进行公示。各村(居)民委员会设置统一的固定公示栏,公示低保政策等。乡镇办公示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审核结果,并确保公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家庭成员、收入情况、保障金额等在政务网上和其居住地长期公示。同时,专门设立举报箱和低保投诉电话,收集社会各界群众反馈意见,充分发挥社会和群众监督作用,防止错保、漏保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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