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星区五个明确启动“一元民生保险”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4年04月03日 10:27 【字体:

  为充分发挥保险业参与社会管理的职能作用,提高民生保障水平,今年4月,娄星区正式启动“一元民生保险”制度,出台了《娄星区“一元民生保险”实施方案》,明确了保险的内容、投保方式、理赔标准、理赔程序、部门职责。

  一、明确保险内容。该区“一元民生保险”的被保险人为其辖区内户籍人口,按每人每年缴纳1元保费的标准集中统一投保,被保险人在一年内享受“见义勇为救助责任保险”和“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两项保险。

  二、明确投保方式。以该区财政局作为投保人,与人保财险涟钢支公司签订投保合同,按全区辖区户籍人口435483人(2013年末公安部门户籍人口数),每人每年一元的标准,集中统一向人保财险涟钢支公司投保,所需资金435483元全额列入区财政预算。保险期限为一年,具体以签订保险合同的起始时间为谁。

  三、明确理赔标准。本保险理赔分为死亡理赔、医疗理赔、伤残理赔三种。死亡理赔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见义勇为或者自然灾害导致死亡的,每人赔偿5万元。伤残理赔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见义勇为或自然灾害导致伤残的,按伤残等级,以5万元标准限额按1-100%的比例赔付。医疗理赔是指符合条件的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参加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农的居民,因见义勇为或者自然灾害导致医疗的,在相应医保部门报销后,符合公费医疗目录内用药的自费部分,或没参加以上保险的,符合公费医疗目录内用药的部分,按80%的比例理付,每人一个保险期间医疗费用赔偿限额5000元。以上理赔范围为本区户籍人口在我国大陆境内因自然灾害或见义勇为而导致人身伤害。暂住人口在本县境内。在一个保险期间内,每单个被保险人赔付限额5.5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500万元;累计赔偿限额1000万元。

  四、明确理赔程序。一是及时申报。发生保险事故后,由申报人或区财政部门在24小时内,直接向人保财险公司报案。二是现场勘察。人保财险涟钢支公司接到事故报案2小时内,会同区财政等相关部门赴事故现场,对所发生事故进行现场勘查定损,确定理赔方案。三是收集材料。由区综治办、民政局、气象局、医疗卫生、伤残评定机构等部门或单位出具理赔对象相关证明材料。四是保险赔付。人保财险涟钢支公司收齐必备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将赔款拨付到被保险人个人账户。

  五、明确部门职责。要求相关职能部门紧密配合,各负其责,各司其职。财政部门负责做好民生保险的投保、理赔申报工作,并及时分析研究工作中遇到问题后的解决办法,做好保险费的预算和拨付工作;民政部门做好受灾人员的救助工作;卫生部门做好受灾人员的救护工作;人社部门做好当事人员的社会治安工作;保险公司做好保险服务工作;各乡镇街道及时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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