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成功的人大监督实践
——娄底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理工作综述
这是一项积水成渊、久久为功的重要政府工作;
这是一次持续发力、锲而不舍的人大监督实践;
这也是一桩契合民心、利在长远的“民心工程”。
自2001-2004年,娄底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及财政部门以空前统一的思想认识,空前过硬的工作措施,强力推进行政事业国有资产清理规范工作,既收获了沉甸甸的改革创新成果,也彰显了市委市政府关心关注民生、维护社会公平、促进转型发展的坚定政治决心。
改革之“因”: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建设严重“苦乐不均”
因为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娄底市行政事业单位未严格实行集中统一办公的建设模式,许多单位在市委、市政府办公大院之外,开疆辟土,建设独立的办公院落,并以联营联建等方式,大搞职工住房建设。这种独特的办公用房建设“前楼后院”,一般占据着城市的黄金码头,不仅造成了土地、房产等国有资源的大量闲置浪费,而且严重破坏了城市整体布局,给原本历史欠账多、城区面积狭的城市发展带来了巨大制约,导致娄底市城市建设土地、资金等要素资源十分紧缺,多年来一直举债经营、捉襟见肘。同时,单位以筹措办公楼建设资金的名义,将其中部分土地对外转让,设置条件进行住宅建设,为干部职工谋取隐性福利,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办公用房成为部门单位权力的象征。一些权力部门超面积、超标准建设办公楼,原有办公楼还在正常使用期内,又再批土地建新楼,有的甚至十五年三迁、十年两迁。与此相反,有些单位却多年一直未建办公楼,有些甚至连基本的办公条件都不具备,靠租房办公,连开会都要临时借用会议室。据统计,有的单位办公用房人均达到100平方米,而有的单位人均办公面积却不足10平方米!资产配置严重“苦乐不均”,显失社会公平公正,损害了党心民心。
以办公用房清理统筹调剂为突破口,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规范管理,不仅是提高资产效益、增加财政收入的重要经济行为,更是反对“四风”突出问题、维护社会公平公正的严肃政治行动,是发展所需、民心所向。
改革之“途”: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高度契合与持续发力
在2010年市人大三届二次会议上,王书平等16名代表首次提出《关于对市直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统一管理的建议》,得到了市财政局的办理答复。2011年、2012年王书平等代表以高度的政治使命感,持续就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出建议或议案。
与此同时,先后从外地转任娄底市的市委书记龚武生、市长易鹏飞痛感办公用房建设“娄底现象”积弊之深、流毒之远,决心铁碗予以整治,果断中止了几家单位的办公用房建设申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政治决心与人大代表的热忱呼吁一拍即合,“金风玉露一相逢”,便产生了“胜却人间无数”的效应。2012年4月18日,市委、市政府召开规格空前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理动员大会。 4月下旬至5月下旬,一场由市财政局牵头、各单位参与的清理行动全面展开,多年欲清难清的各类资产及负债、所有者权益均得到全面盘点、清理和登记,真正实现了“底子清、账实符”。
这项工作,从此成为市委、市政府持续多年发力的重要工作。市委常委会先后5次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先后10余次进行专题研究。市委书记龚武生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时任市长易鹏飞凡会必强调该项工作。时任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和生更是不下10次听取清查汇报并亲自带队调研督查。2013年继任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何文君上任伊始,即多次专题听取市财政局清理工作汇报。
这项工作,也成为一次持续发力、锲而不舍的人大监督实践。2011年,市人大常委会将该方面建议列为市政府10件重点办理件之一,2012年再次列为市人大一号议案,并于年底听取了市政府办理情况汇报。2013年11月21日,市人大主任会议听取了改革实施情况汇报。2014年将该项工作监督列为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2015年1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听取了市财政局代表市政府所做专题报告,对历经两届市人大常委会、历时四年的该项工作进行了总结评议,认为该项议案办理是“一次比较成功的人大监督实践,完全达到了预期目的”。
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思想上的高度契合与工作上的持续发力,形成了推进改革的强大洪流,使清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这项被外界视为“畏途”的工作,得以突破利益藩篱和重重阻力,取得预期效果,如万泉奔涌,终归于海。
改革之“果”:“四个有利于”的正效应逐步显现
娄底市委书记龚武生在2012年4月18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动员大会上指出,清理规范国有资产有利于节约行政成本,减少浪费;有利于平衡行政事业单位和干部职工利益;有利于保护干部,预防腐败;有利于整合资源,发挥资产效益,加强城市建设和统筹管理。通过四年清理规范,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工作逐步释放出“依法、依规、依程序”管理的正能量,“四个有利于”的正效应逐步显现。
制度是最有效的保障。娄底市先后出台了《娄底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娄底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办法》《娄底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等制度文件,搭建起了国有资产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的制度框架。按照这一框架,娄底市国有资产将实行“分类盘活”,充分发挥资产效益:严格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独立的经营性资产公开处置,闲置土地移交城建投,充实政府融资平台。非独立经营性资产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租,租赁收入纳入财政综合预算管理;将实行统一标准,实现资产合理配置:办公用房统一调配、统一权属登记,力求“一碗水端平”,已新建、调整办公用房的部门单位,一律“建新交旧”、“调新交旧”;将实行规范管理,建立科学的运行机制: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严格公共预算和土地供应管理,对未履行审批手续的党政机关的楼堂馆所建设和维修改造项目一律不得下达财政预算和供地;建立国有资产处置决策机制,今后所有财政性资产的处置和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建设,必须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研究,任何个人无权审批和处置。
数字是最有力的证据。通过清理规范,共有15家市直单位的闲置资产所有权成功移交市城建投,累计移交资产涉及房屋所有权29886平方米、土地面积237.25亩,显著充实了政府融资平台;收回16家单位的富余房产建筑面积26920平方米调剂分配;开展经营性资产公开竞价招租,实现招租年收益680万元,同时要求未到期门店经营性租赁收入统一汇缴财政,年新增可纳入财政综合预算管理资金1750万元。通过实行富余资产统一调剂和资产收益纳入财政管理,有效扭转了部门单位之间“苦乐不均”的局面,确保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更重要的是,在清理规范工作中,市委、市政府果断叫停部门单位办公用房建设,规定今后部门单位办公用房建设原则上实行统一规划、集中建设,并对一些核心商业地段实行办公用房 “零准入”制度,坚决制止了行政事业单位“圈地”行为。同时,通过严格执行人均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调剂富余办公用房,将一批行政事业单位迁出核心商业区,为严格管控中心城区行政用地,集中有限土地用于支持经济发展和公益事业建设下出了一着漂亮的“先手棋”。
四年铸剑,锋刃如焰。娄底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理规范工作,不仅实现了国有资产和公共资源统筹运作、统筹处置,而且为维护社会公平公正、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正本清源、树规立范,印鉴了党心,烛照了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