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四举措破解“小农水”大难题
双峰县自确定为全国55个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县以来,为从根本上解决农田水利设施产权不明晰,管理责任不明确,管护经费不落实,效益逐年衰减的问题,该县去年开始采取试点先行、逐步推开、规范运作、全面实施的办法,通过“明晰工程产权、落实管护主体、落实管护经费、完善管理机制”四大举措,全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实现了产权有归属、管理有载体、运行有机制、工程有效益。
明晰工程产权。全县纳入改革范围的57977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全部进行了登记造册,分类定性,明确权属,并发放产权证书23250本,发放率达到100%。
落实管护主体责任。确定工程产权所有者或经营者是工程的管护主体,乡镇、村均制订了管护公约,所有小型水利工程均明确了专人负责,并签订了管护合同,全县共签订管护合同39816份,签订率为100%,颁发管理权证书2.85万本,全面落实了管护责任。
落实管护经费。该县多渠道筹集工程管护、养护所需资金,完善“民办公助”、“一事一议”等机制:一是小型水库年看护费5000元一座,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二是小型水闸及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管护费,县财政在2014年拨付200万元的基础上,逐年递增,群众自筹按耕地面积20元/亩的标准,所筹款项以村为单位在乡镇经管站建立专账,专款专用;三是农村安饮工程及小型水电站实行企业化管理;四是出台了《双峰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整修建设奖励办法》,规定山塘及河道清淤每亩奖1000元,明确了奖补范围及标准。全县共落实小型水利管护经费350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1848万元,群众自筹1652万元。
完善管理机制。针对不同类型水利工程特点,双峰因地制宜采取专业化集中管理及社会化管理等多种管护方式,推行管养分离,健全完善基层水利服务机构,成立专业维修养护队伍,17个乡镇(区)全部组建了农民用水协会,并成立村级用水小组893个。在确保工程安全、公益属性和生态保护的前提下,采取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合作和委托管理等方式,盘活水利资产。通过改革,全县基础水利服务机构集中管理的工程达1535处,实行专门管理单位管理的工程180处,实行承包、租赁、拍卖等管理模式的工程46425处,实行股份合作模式的2处,解决了水利工程“有人建无人管”的问题,真正破解了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与管护脱节的大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