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星区:2016年财政工作亮点纷呈
2016年,娄星区财政局积极施策,真抓实干,财政工作呈现四大亮点。
一、攻坚克难,全力确保收入增长。一是健全财税征管机制,强化管税。优化税收管理、收入分析监控、综合治税、收入预测调度等机制,认真研究全面推开“营改增”和资源税改革后我区稳定和拓宽税源的具体措施,对辖区内的重点税源状况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健全财税部门与国土、房产、经信、发改、公安等各部门配合、信息共享、联合管控的长效机制,改过去的“以票控税”“随票附征”为“信息管税”“查账征收”,切实加强税源管理,防止税收外流。对财税动态与形势实行一月一分析,从12月开始,娄星区对税收入库进度实行一天一次调度,并及时与市里衔接收入工作。二是推进国地两税合作,联合征税。完善国地税联合办税大厅,实行“一窗一人双机双系统”的办税模式,对窗口零散开票部分加大附征地方税收力度;对纳税人在国税领用发票和代开发票环节设置前置条件,要求纳税人同步缴纳地方税费,以强化管控地税收入的力度。三是抓住重点税源征管,挖潜增税。全面掌握大企业组织架构和经营管理模式,对企业交易及纳税异常情况,实施与市联动,征管、评估、审计各环节互动;对区内个体门店定税标准按区域划分做出规范,并对外公示;发挥乡镇街道的协税护税作用,加大对零散税收的征缴力度。四是开展税收专项行动,查漏补税。开展发票专项检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索票”专项行动;对企业所得税的清缴开展“回头看”行动;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进一步提高土地增值税征管质量;开展对高收入群体的个税监管以及股权转让所得税收的清理。
二、锐意创新,稳步推进PPP项目。在经济新常态、财政改革不断深化的背景下,积极探索经济发展新模式,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将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公共产品、公共服务供给“双引擎”作为财政工作的新亮点。根据三定方案,成立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中心,专门负责研究PPP项目的重大决策、项目建设成本评审、建立和管理咨询机构库等工作。制定出台了《关于成立娄星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建立娄底市娄星区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评估审查联席会议机制的通知》等文件,《娄星区政府与人和人律师事务所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正在签发;今年9月,娄星区首个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娄底市娄星区楚英实验学校项目,通过项目筛选定为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由财政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了物有所值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已正式签约,项目总投资1.4亿元,吸引社会资本投资6980万元,项目建成后可提供学位3000个,将有效缓解了城区学校大班额问题。目前,娄星区正着手涟钢周边环境整治、文广新局“三馆一中心”两个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争取将两个项目申请为省级PPP示范项目。
三、优化系统,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是规范财政资金拨付、强化财政预算执行的重要环节,不断优化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完善国库集中支付职能,是深化财政改革的工作重点。为了有效规范财政资金拨付,推进公务卡改革,今年2月,娄星区正式启动资金监控系统,对于转账业务、支付比例、公务卡消费占比等都做了详细规定,要求全区各预算单位直接支付比例要达单位总支出的70%以上,而公务卡支付比例未达授权支付总额的25%时,单位的授权支付将被自动冻结。截止目前,全区累计支付9.42亿元,其中直接支付8.99亿元,占总支付资金的95%;授权支付4327.7万元,占总支付资金的5%,公务卡支付1336.12万元,占授权支付比例为31%,比去年增长26个百分点。提高直接支付比例,加大公务卡支付力度,减少现金使用,严把资金支付审核关,有效规范了预算单位的非生产性支出,全区“三公”经费开支比例持续下降。同时,不断的摸索总结财政、银行、预算单位资金支付联动实践经验,逐步提高了财政资金的运行及使用效率。
四、奋力赶超,加大财源培植力度。根据娄底市的要求,结合娄星实际,拟定《娄星区财源培植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并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建立财源建设专项资金,统一调度、统筹安排。一是着力培植骨干企业,强化财源支撑,建立财源建设项目库,确定30家重点扶持骨干企业,在人才、技术、品牌、质量和管理上重点培育,在资金、用地等要素保障上精准帮扶,培养稳固的财源支撑点。二是加快推进园区建设,加强财源承载,大力支持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加大项目推进力度,膨胀园区经济总量,夯实财源发展基础。三是力促产业转型升级,稳固财源基础,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市场调节作用,推动区域经济转型升级。全力发展第三产业,培植财源亮点。大力支持娄星区农商行的发展,加快发展乡村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