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财政局致力打造“廉洁、高效、优质”采购
1-11月,洞口全县实施政府采购重点项目138批次,合计预算采购金额18122.1万元,实际采购合同金额15893.1万元,节约采购资金2229万元,节约率为12.3% ,实际采购合同金额比上年同期增长32.4%,是全年计划目标任务的159%。审批零散采购项目9200多批次,审核采购资金3700多笔,拒报、缓报项目支出61.7万元。这是洞口县财政局致力打造“廉洁、高效、优质”采购取得的成果,该局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切实加强政府采购行为。
一、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运行机制
进一步加强以《政府采购法》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建设,健全完善政府采购各项制度,增强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对政府采购各环节实行制度化、规范化管理。通过修订和完善形成了《非公开招标方式审批制度》、《政府采购工作规程》、《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使用制度》、《合同备案制度》、《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流程》、《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人员廉政工作守则》等一系列制度体系。坚持政府采购项目集体讨论、集体审议、集体决策,各部门职责清晰、分工明确、相互协作、相互制约,将制度建设落实到采购活动的各个环节,用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为实现廉洁采购、高效采购、优质采购提供了保障。
二、加强项目管理,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
一是继续加大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款(包括世行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等)、中央和省级补助专款、国债资金、农业开发资金以及其他部门专项资金实施政府采购的力度。各级政府支持和补助给企业用于采购的资金,以及各单位先由供应商垫资供货或建造后用财政性资金回购或支付的采购项目,均应纳入政府采购范围。二是加强对乡镇政府和县直各独立核算二级机构的政府采购管理力度,使之进一步走向规范;三是货物、工程、服务采购同步发展,齐头并进。四是强化约束机制,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联合起草了《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项目管理的若干规定》以县政府名义印发各单位,加大项目监管力度,财政、监察、审计对政府采购重点项目实施进行全程监督,杜绝暗箱操作,确保政府采购项目公开透明,应采尽采。五是加大政府采购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力度,今年以来对预算内外政府采购资金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对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实行跟踪管理,严把政策关和支付关,政府采购项目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直接支付给供应商,对事前无计划和采购程序不到位的项目拒绝支付采购资金。杜绝政府采购项目资金被挤占挪用和暗箱操作。
三、严格依法操作,确保管采分离
由于县级政府采购不设集中采购机构,为避免监管部门直接参与采购活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现象发生,我县政府采购工作采取定点协议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单位联合采购、单位直接采购相结合的采购管理模式,区别项目大小选择不同的采购方式。对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维修保养、办公自动化设备及耗材、车辆加油、公务印刷、省直市直单位出差住宿的接待饭店(宾馆)等五大项,通过委托公开招标方式实行了定点协议采购,具体做法是“公开招标,定点限价,价内协议,自主采购”,每个项目通过招标确定4个以上点,限定最高供应价(或最低优惠率),采购单位在定点范围内自主协议采购。对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保险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实行了定点协议采购,投保费用在标准保价上优惠30%,承保单位、投保项目由车主单位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中国人寿财产保险2家定点公司中自主选择。对教学仪器、体育用品实行部门集中采购。对其他零星采购,短期内容易归集的实行联合集中采购;难以归集的采购单位按程序直接采购。大宗采购、基建工程单独组织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紧急采购项目,特事特办,有关职能部门参与,通过合适的方式现场采购。重大采购项目委托中介机构代理,一般采购项目单位自主,政府采购办不代行操作,只在程序上把关,确保管采分离。现在本县境内的邵阳市雪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洞口县兴建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通过多年的操作实践已成为业务熟练的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今年又相继增加了湖南三湘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洞口项目部和湖南通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洞口项目部,加之交通方便,长沙、邵阳丰富的政府采购其他中介资源。为我县政府采购工作管采分离创造了更有利的条件。
四、加大定点协议采购管理力度
一是认真开展市场调查研究,进一步扩大定点协议采购的范围,在原有公务印刷、车辆(整体)维修保养、办公自动化设备及耗材、车辆保险定点协议采购的基础上,新增了车辆轮胎、蓄电池、车辆电路等3个专项维修定点协议采购项目。二是完善现有定点项目的招投标机制,引入市场机制,强化对定点供应商的中期监管,开展二次竞争,提高采购质量和服务质量。三是严格公务车辆定点加油管理,进一步完善充卡加油模式,限制副卡发放,查处零散购油和非定点购油,确保管理规范到位。四是积极参与县市联动,推广上级主管部门定点协议采购成果,对公务出差住宿实行定点管理。
五、加大政府采购宣传力度,建设政府采购信息平台
《洞口政府网-政府采购专栏》开设以来,我们着力将其打造成集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宣传、信息公开、办事指南、知识培训为一体的阳光采购宣传基地。努力挖掘信息资源,上载政策法规、招标信息、采购业务流程等各类信息30余条,及时宣传了我县政府采购工作动态。
六、强化民主监督,认真处理供应商投诉
供应商是政府采购活动的参与者和最有力的支持者,是政府采购活动的直接当事人,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正确处理供应商投诉是维护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的重要渠道,也是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本年度财政部门共受理供应商投诉3起,通过认真细致的调查取证,均及时进行了处理,根据调查事实和法律依据,决定其中维持中标结果2起、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重新组织招标1起。有效地维护了政府采购当事人的权益,也维护了国家财产免受损失。
七、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廉政风险教育,牢牢树立“政府采购无小事”的思想,让每个工作人员切实做到警钟长鸣,防患未然。二是把强化服务观念摆在重要位置,牢固树立政府采购机构就是服务机构的观念,进一步改善各项服务措施。三是牢固树立人人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增强做好政府采购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为全面、规范地推进政府采购工作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