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思考与建议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3年01月29日 09:08 【字体:

  为了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规范乡镇(街道)财政资金支付,确保乡镇(街道)财政运行安全和高效,提高乡镇(街道)财政财务管理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充分保障乡镇(街道)政府机构正常运行,提高社会服务水平。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地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财库[2011]167号)和全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推进会议精神,根据目前财政管理体制模式,如何对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是完善乡镇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结合当前乡镇(街道)综合配套改革取得的成效,对乡镇(街道)部门预算的编制进行细化,逐步完善现行乡镇(街道)财政预算体制,把乡镇(街道)预算单位所有收支纳入部门预算管理,财政资金的支出严格按照部门预算来执行。乡镇部门预算应该由各乡镇根据社会管理职能和经济发展的速度制定科学独立完整的部门预算,提交乡镇人大审核,最后上报县级财政实施。

  二是规范上线资金的支付行为。理顺乡镇(街道)专户资金的管理,把乡镇(街道)专户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范畴,对乡镇(街道)财政供养人员支出、扶农惠农支出、民政优抚支出及专项专户资金等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对日常零星公用开支及无法进行直接支付的支出采取授权支付方式支付。使财政资金的使用能够规范有序的进行。

  三是充分发挥乡镇(街道)财政所的职能优势,做好改革宣传及业务指导工作,保障改革的顺利进行。结合“零余额账户、国库单一账户”管理模式,为乡镇(街道)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把好关,服好务,推动改革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四是提高乡镇财政的管理水平。首先是加强培训学习,全面提高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与业务能力;其次是提高乡镇(街道)财政所所长的政治地位,在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为了使乡镇(街道)财政所的管理水平顺利开展,财政所工作经费必须有保障,不能为了工作经费四处奔波。

  五是提高乡镇国库集中支付能力。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必须要有充分财力保障,提高乡镇集中支付能力。首先是中央各项转移支付资金,垂直到乡镇财政,由乡镇安排。其次是乡镇非税收入的收缴管理直接由所属乡镇管理、使用、支配。最后是乡镇建立规范的金库,提高乡镇(街道)政权的宏观经济调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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