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做强文化旅游产业 助推县域经济腾飞
2013年,凤凰县紧紧围绕建设国际旅游目的地的宏伟目标,以建设全省文化旅游特色县域经济强县为抓手,大力推进文化旅游转型升级,文化旅游产业活力迸发,效益凸显。全年接待国内外游客842.42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66.8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2.37%、26.13%。在文化旅游产业的强劲带动下,县域经济跨越腾飞,综合实力明显增强。预计实现生产总值54.04亿元,同比增长13.1%,其中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36.9亿元,同比增长13.5%;实现财政收入6.37亿元,同比增长25.64%。
一、着眼长远,科学制定产业发展规划。为加快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转化,全力推动文化旅游产业由观光旅游型向体验经济型、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提升,打造特色县域经济“新凤凰”模式,立足“以文化旅游产业带动体验型经济发展,促进‘四化两型’建设”的总体战略,编制了《凤凰县文化旅游特色产业发展规划》,系统提出来了凤凰县域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要求、目标体系、空间布局、重点任务和对策措施。根据规划,文化旅游特色县域经济建设范围和总体布局为:“双核、一廊、三区、四线”,“双核”即凤凰古城、凤凰县文化旅游经济开发区建设;“一廊”即沱江农业水利文化长廊;“三区”即黄丝桥军事文化古城、苗寨文化保护区、国家地质公园;“四线”即名人文化主题线、民俗风情主题线、山水风光主题线、兵战文化主题线。
二、创新投入,加快规划项目建设步伐。一是实行综合投入。根据文化旅游产业规划建设总体布局和省财政支持特色县域经济方案,规划文化旅游转型升级建设项目10大类21个子项目,总投资达到103.32亿元,其中省财政支持重点县专项资金3亿元、整合各级专项资金8.14亿元、引导社会资金90.38亿元、县级财政资金1.8亿元。二是确保项目效益。对项目建设效益进行深入分析,制定了《凤凰县文化旅游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项目资金申报表》、《凤凰县文化旅游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项目建设资金概算及实施计划表》和《凤凰县文化旅游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项目建设效益分析表》,明确了资金来源、投入、分配和使用方向,做到了资金分配使用具体到项目、细化到年限,确保了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三是资金绩效管理。根据省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结合县情实际,制定了《凤凰县文化旅游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建设财政资金专户管理办法》和《凤凰县文化旅游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建设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确保资金分配科学合理、使用安全高效,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支持特色县域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
三、用足优势,搞好特色工业园区建设。紧紧抓住“文化旅游”这条主线,立足民族文化和旅游资源优势,加快文化旅游特色工业园区建设。一是严格项目准入机制。园区建设立足凤凰民族文化和旅游资源优势,以文化旅游商品加工、高附加值农产品加工业为主,兼顾国家鼓励发展的现代高新技术业、生物制药业、循环经济型产业和现代物流业等利税好、效益高、具有发展潜力的投资项目,切实严格项目准入机制,对入园投资项目的投入强度、经济效益、环评等多项指标进行综合评估,提高入园企业项目质量。二是狠抓优惠政策落实。出台了《关于加快工业园区建设的实施意见》,设立工业园扶持专项资金,用于园区建设、工业投资、品牌建设及规划、招商引资等以及支持该企业扩大再生产和技术改造支出。设立园区引进人才奖励专项资金,对企业引进高级人才的,县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县定点培训机构每年进入企业为职工免费培训。留学回国人员投资兴办高新技术企业的,除享受高新技术优惠政策外,可同时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的优惠政策。三是着力优化发展环境。加大服务协调力度。简化报批手续,提供行业主管部门全程受托代办服务,减轻企业负担;贯彻落实《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条禁止性规定》和《湖南省规范涉企检查若干规定》,确保每月1至20日为企业“宁静日”;积极支持入园企业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水、电、通讯等配套设施主动对接入园企业项目建设区。
四、提质管理,构建旅游管理服务新体系。为破解文化旅游发展中存在的景区景点无序开发、旅游秩序混乱、古城过度商业化、古城和沱江两岸店铺客栈租金和转让费虚高四大困境,强力推进旅游管理服务新体系改革。一是整合提升景区旅游品质。整合“凤凰古城风景名胜区”,将凤凰古城风景名胜区中的古城景区和南华山神凤文化景区两个景区合并为一个产品。打造“凤凰乡村游”精品线路,将县内原有20家乡村游景点整合整理,改善景点设施。二是规范旅游景区门票管理。根据《国家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和《湖南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实施办法》,制定了《凤凰风景名胜区门票管理办法》,游客凭票进入凤凰旅游景区。三是创新管理服务模式。组建“凤凰古城景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对凤凰古城、南华山、乡村游、南长城、奇梁洞等县内所有景区实行“四统一”管理服务模式,即:统一游客组织、统一售票管理、统一市场营销、统一售后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