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评审的“泸溪速度”
今年来,泸溪县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始终坚持“财政投资评审为政府投资管理服务、为财政中心工作服务、为财政改革和发展大局服务”的原则,充分发挥财政投资评审职能作用,不断创新评审方法,拓展评审空间,完善评审机制,创造出财政评审的“泸溪速度”。
一是创新理念,财政政投资评审做到“真、准、细”。真,就是加强投资评审实地勘验和市场调查能力,认真核实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变更签证、送审资料,隐蔽工程的真实性,把项目资金监管做实;准,就是运用财政投资评审技术手段精确计算工程量,跟踪掌握市场价格变化,采用现代管理软件,合理套用相应定额,把投资项目的量、价、费做准;细,就是完善项目资料接收、任务分配、资料审查、组织评审复核到稽核全过程管理流程,严审项目资料、招投标文件、施工图纸等评审资料,把投资管理做细。评审工作覆盖更加广泛,定位更加合理,作用进一步发挥。
二是拓展空间,财政政投资评审实施“三、四、五”。三,就是“三审三核三商”,丰富评审的组织管理模式,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监管体系,构建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审、项目评审组长统审、评审中心主任重点审的“三审”制度;完善项目评审组长复核、财政评审机构稽核人员复核、疑难问题专家组会审的“三核”体系建设;实行评审结论内部研商、评审初步结论与项目单位协商、投资方案变动会商的“三商”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强化惩戒措施,确保实现廉洁评审。四,就是“四个结合”。与预算改革相结合,财政投资评审要为预算分配、预算管理服务,通过建设项目预算评审、标底评审、变更评审,为预算分配和管理提供技术支撑。与国库支付制度改革相结合,建立了先评审后拨付的控制机制。与财政部门“窗口”建设相结合。通过强化财政评审作风建设,形成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审机制,树立财政部门科学评审、文明服务的良好作风。与审计评审相结合。形成分工负责、各尽其责的政府投资评审机制。五,就是“五先五后”。先评审后招标。严格审核建设单位编制的项目标底,评审后的标底价作为“合理定价或最高限价”进行招标。先评审后采购。合理确定工程造价,为财政部门安排基本建设项目预算支出和为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控制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提供依据,使政府工程采购招标工作与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相衔接。先评审后拨款。对财政集中支付范围内的基建投资项目,依据“按计划、按预算、按合同、按进度”的原则对资金使用情况和实施情况进行专业评审,合理控制和调整项目资金的流量、流向。先评审后审批。通过对财政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进行评审,合理确定财政投资项目的工程成本和各项费用支出额并据此做出批复。先评审后移交。项目单位依据评审中心审定的固定资产移交表和竣工决算批复文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和产权登记手续。通过以上各环节的评审,达到对财政投资项目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的目的。
三是完善机制,财政投资评审体现“全、严、明”。全,就是全方位即建立以预算评审、标底评审、变更评审为主,决算评审、预算项目库建设项目评审为辅的评审体系;全过程即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协调配套的评审机制;全覆盖即财政评审要实现所有政府投资的全覆盖,不管是政府投资预算安排,还是债务投资、融资投资、土地出让投资,凡属政府投资性质就一律纳入财政监管范围,一律使用财政投资评审手段全面覆盖,节省财政资金,实现财政投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严,就是严格程序要求,先后制定出台了《泸溪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等评审管理制度,通过建章立制,为财政投资评审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供了政策支撑。对财政投资评审程序、评审范围、评审内容、评审方式、评审方法以及评审质量控制等核心业务工作和工作重点环节进行了规范和明确。明,就是明确任务下达。完善岗责体系,建立了财政投资评审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环节职责、任务和权限,促进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加强评审计划管理,防止项目评审任务下达的随意性。变“被动评审”为“主动评审”,变“争取评审”为“必须评审”,使财政投资评审制度化、规范化的程度进一步提高。
据统计,一季度泸溪县财政局评审中心完成项目202个,完成全年任务的396%。其中送审金额6664万元,审减金额899万元,审减率达1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