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财评中心当好政府投资“守护神”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8年12月13日 00:00 【字体:

  今年来,泸溪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按照“服务中心、工作求新、业务求精”总思路,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评审原则,用好用准“三个度”,扎实稳妥地推进评审工作开展。截至10月底,泸溪财评中心共完成评审项目335个,送审金额11.27亿元,审定金额9.8亿元,审减率达13.04% 

  一是把准尺度。泸溪财评中心组织集中学习《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投资评审时效管理工作的通知》,联合下发《泸溪县财政投资评审实施暂行办法》,制定《泸溪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廉政制度》等,明确财政投资评审的地位和作用。做好工程招标预算评审,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前期控制。通过预算评审,实现投资项目财政监管关口前移,减少了建设单位虚报、高报预算的问题。通过审查图纸、现场勘察、计价核对等工程技术手段,达到节约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目的。同时,安排专门资料接收人员,负责初审送审资料的完整性、合法性;强化对施工合同的审查,明确工程项目计价方式、结算方式及特殊情况的处理方式,确定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加强监督检查,项目变更开展现场核实,及时梳理和倒查每一个在审项目所处的评审环节和评审进度,项目评审速度由20个工作日提高到10个工作日。 

  二是拿准力度。先后完善《财政投资评审操作规程》《财政投资评审考评暂行办法》等多个内部管理制度,修订《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岗位职责》《评审人员工作守则》《评审人员“十不准”》等,切实把财政投资评审的每个环节纳入制度管理,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树立标杆、挺直腰杆。树立“安全评审”理念,将风险防控作为财政评审的重中之重,把好技术、廉政和道德三道防控网,确保评审工作安全健康发展。积极开辟“绿色通道”,大力支持精准扶贫、高新区新材料、保障性住房、水利工程、公路工程等重大项目和关键环节的评审;积极推进购买社会中介机构服务,制定加强管理中介机构的考核方案,全面推进“管评分离”,提高评审时效。 

  三是掌准态度。着力打造“阳光评审”机制,增加评审工作的透明度和执行力,强化评审结论的应用,把审核结论作为财政核拨项目资金的重要依据。以决算评审为基础,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通过对项目招投标、施工合同、重要材料采购、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关键环节的审核,有效控制项目投资。按照评审操作规程、评审流程等规章制度,统一规范评审要求和评审标准,严把资料送审关,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强化业务例会制度,及时通报在审项目的审核进度、审核情况,对有争议的业务问题进行专题讨论。梳理评审廉政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增加预算审查,根据签证、设计变更、合同、投标报价等资料,对甲方报送的项目进行详细审核,剔除不合理的工程量、价格及与合同不符的计价方式,保证工程项目造价的可控性,做到和谐评审、阳光评审、廉政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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