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五个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4年05月09日 10:50 【字体:

  一是严格规范审批程序。建立健全了编委会议、编办主任会议、编制台账季度核对等制度,实行编制管理集中统一领导。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的核定、分配、增减、调整统一归口县编委会及其办公室管理、审批和办理,由县编委主任一支笔审批,从根本上把住了关口,杜绝了随意用编、随意进人。

  二是严格控制用编计划。按照编制“只减不增”的原则,对全县人员编制实行总量控制。特别是从2008年起,除政策性安置外,行政事业编制冻结3年,连续5年人员编制实现负增长。同时,采取到龄即退、编制余缺调剂使用、严肃查处违规用人等措施,行政事业单位超编人员逐步消化。

  三是严格规范操作流程。实行“一人一单、一单五联、五步联审、五账统一”的联动机制。新进人员未经机构编制部门列编的,人社部门不得套改工资、办理社保,财政部门不得核拨经费、发放工资,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工作岗位,实现了财政供养人员数据库中的在职和离退休人数与部门预算中的数据一致,财政部门统计的财政供养人员与人社部门统计的工资年报人数一致。

  四是严格实行凡进必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实行公务员公开考试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除政策性安置外一律“凡进必考”,严禁违规进人。同时,严格控制公职人员从余编单位向超编单位、从事业单位向行政单位、从非财政拨款单位到财政拨款单位、从财政差额拨款单位到财政全额拨款单位调整,防止了人员无序、逆向、非正常流动。

  五是严格人员编制监管。严格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所有在编人员“一人一卡片、一年一清理”,切实强化清理整顿,凡清查出来的“吃空饷”人员未按要求办理相关离岗手续的,一律核销编制。同时,切实规范单位临雇人员管理,统一实行劳务派遣,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辅助性、临时性、替代性岗位用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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