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县财政运行“四坚持”开启新局面
2014年,华容县财政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为总体要求,强化财源培植、优化收支管理、狠抓财政工作各项措施,全力服务项目建设,努力搞好增收节支,财政运行开启新局面。
1、坚持夯实发展基础,做实财政收入。财税部门在逆境中主动作为,尽量挤干收入中的水份,特别是在取消乡镇税收任务的前提下,变压力为动力,千方百计组织收入,财政实力不断增强。一是狠抓责任落实。健全财政收入目标责任制,合理分解落实收入目标,进一步明确各征管单位责任。通过自加压力、强化责任,形成“倒逼”机制,促使全县上下强化征管措施,加大挖潜增收和清缴欠税力度,确保应收尽收,颗粒归仓。二是狠抓税收征管。税务部门紧紧围绕“依法征税、应收尽收”的组织收入原则,全面强化税收征管,加大对土地增值税、契税等重点税种,房地产等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征管力度,实现了税收收入的稳步增长。三是狠抓非税收入征管。财政部门年初对有非税收入任务的部门单位施行计划管控,纳入综合预算,并在年底,对非税超收严格执行五五分成。同时,加大了财政票据源头管控,充分发挥“以票管费”的作用,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四是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认真研究上级政策和投资重点,主动配合部门单位,共同争取上级专项资金45268万元。
2、坚持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重点保障了“三农”、社会稳定和教育、卫生、养老、医保、计生等民生支出需要。一是加大民生投入。民生支出达到227640万元,占公共财政支出的77%,增长22.24%。其中,教育支出50034万元,占公共财政支出的16.9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379万元,增长43.51%;医疗卫生支出41540万元,增长25.14%。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由280元提高到320元,城镇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均月补标准分别达到257元和107元,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达到2640元/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达到60元/月,比上年均有所增高。二是确保政策性资金到位。全面落实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和丧葬抚恤费提标、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提标、中职国家助学金,教育信息化建设配套、教师岗位设置管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提标、独生子女奖励政策县级配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社区运转保障经费提标、养老金缺口等政策性资金到位。三是认真落实惠农政策。加强农村交通、水利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以及现代农业示范建设,全年农林水事务支出55012万元,占公共财政支出的18.62%,比上年增长16.47%。四是保障重点项目资金。全力服务“三三六”工程,为城乡绿化行动、水利攻坚行动、农村环境整治、沿江经济开发等重点项目及时调度资金,推进项目实施。县城建投全年融资82600万元,保障了62个城建项目,完成投资45600万元。
3、坚持深化财政改革,抓好收支管理。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启动了“全口径”预算试编工作,细化了预算编制程序和编制内容,切实增强了预算约束力。年底,坚持部门单位非政策性增支项目不追加,乡村两级年终决算不“戴帽”,切实维护预算严肃性。二是深化国库集中收付改革。严格账户管理,撤销财政专户三个,将业务代理银行由两家调整为一家,进一步简化支付流程和审批程序。严格规范财政支付管理,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的成果不断巩固,全年公务卡消费19379笔5054万元,占授权支付比例的44%。三是严控“三公”经费。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出台了华容县“三公”经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和因公临时出国出境经费等行政性办公经费管理办法。2014年全县“三公”经费支出比例比2013年下降10%以上,并且全力推动各单位“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公示工作。
4、坚持提升法制意识,强化财政监督。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把依法治国延伸到依法理财上来。一是健全财政监督机制。建立了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强化对部门预算中各项收支的管理与监督;建立了财政专项资金监控平台,加强对专项资金申请、拨付、管理和使用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加强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财政监督与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二是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了国有资产所有权和使用权处置行为,加强对拍卖公司的选聘管理,在公有资产拍卖上力求创新,通过“二次抽签法”选聘确定拍卖公司,确保处置行为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三是强化财政投资评审职能。完成各类评审项目192个,送审金额84400万元,审定金额66926万元,审减金额17474万元,综合审减率20.7%,极大的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