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支持企业“走出去” 对接“一带一路”谋发展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6年12月13日 00:00 【字体:
  今年以来,为支持和鼓励各类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岳阳市财政局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提供了多种服务,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鼓励企业赴境外从事资源开发、加工制造。对经依法核准(备案),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到境外从事与本市现有产业相关联的农、林、渔、矿业等资源开发和加工制造业的企业,经审批后,按当年中方实际投资额在50万至100万美元、101万至200万美元和201万美元以上的三个档次,分别给予一次性补贴人民币5万元、10万元、15万元。 

  二是鼓励企业赴境外拓展营销渠道。对经依法核准(备案),实施境外投资、带动本市外贸进出口的企业,经审批后,按中方实际投资额在20万美元及以上且当年度对所在境外市场出口额达80万美元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补贴人民币5万元。 

  三是鼓励企业赴境外承包工程。对经依法批准,具备境外承包工程资质,且承包境外工程带动本市货物出口规模较大的企业,经审批后,按当年实现境外承包工程营业额在100万至250万美元、251万至500万美元和501万美元以上的三个档次,分别给予一次性补贴人民币5万元、10万元和15万元。 

  四是鼓励对外劳务合作和企业人员“走出去”。对市辖区范围内经依法设立的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经审批后,按当年外派劳务人数达400人及以上且没有发生涉外劳务纠纷的,每增加1人给予一次性补贴人民币500元,单个平台当年补贴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对经依法核准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且当年外派劳务人数达400人及以上的外派劳务经营企业,经审批后,给予一次性补贴人民币10万元。对市辖区范围内提供外派劳务培训的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含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工作站),经审批后,当年培训并外派劳务人数达200人及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一次性补贴人民币300元,单个平台当年补贴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万元。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企业为境外项目工作的中方人员(含管理人员、聘用的劳务人员)在境内保险机构投保的境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且每人保险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的,经审批后,给予实际保费支出额20%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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