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财政为艾滋病病人撑开“治疗补助伞”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3年11月05日 10:26 【字体:

    为健全社会救助体系,保障特殊群体的基本生存权利和人格尊严,避免其陷入生存窘境,长沙市进一步完善了艾滋病人治疗补助政策,201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300万元,落实艾滋病人的治疗管理,有效解决了艾滋病人的实际困难。

  一是明确治疗补助对象。具有长沙市户籍的农村、城镇居民及长期居住在本市的流动人口中需要住院治疗的艾滋病病人(含母婴阻断治疗),均可认定为政府实施治疗补助的对象,不再仅限于本市贫困艾滋病人。

  二是完善了财政补助办法。对未参加本市医保的艾滋病病人住院治疗经费,由市财政承担20%,所属区县(市)财政承担60%,病人承担20%;已参加本市医保的艾滋病病人,其艾滋病住院治疗经费在扣除医保支付的部分后,由个人与政府按上述比例分担。每人每年住院经费补助总额控制在1.6万元以内。其中市财政不超过0.4万元,区县(市)财政不超过1.2万元,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为避免失访,由各区县(市)财政给予艾滋病病人和病毒感染者每月30-50元的电话补助。

  三是建立了经费保障机制。市本级设立艾滋病病人治疗补助专项经费,市财政局根据上一年度收治艾滋病住院人数及费用,按照疫情增长速度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根据核报流程将经费直接拨付给各相关定点救治医院。区县(市)财政年初根据同级卫生疾控部门申报计划安排专项经费预算,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经费。


长沙财政为艾滋病病人撑开“治疗补助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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