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财政:发挥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改革联动效应 共筑财政性资金支付“防护网”
近年来,长沙市财政局坚持将政府财务管理视角拉广、链条拉长,推动地方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改革同预算编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财政监督等工作深度融合,充分发挥改革联动效应,为全方位保障市级财政性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提供了有力支撑。
聚焦严肃财经纪律推改革。积极应对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形势,严格依照市级年度预算编制要求设置监控规则,做到“预算有所呼,执行有所应”,推进党政机关真正过“紧日子”。开展重点事项预决算“双控”,通过“会议、接待、培训”等24条关键词检索监测功能进行支出监控,严控预算单位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支出超预算执行。严肃执行转移支付和部门预算,对用款超计划申报、违规调整项目资金用途等情况进行监控预警提示,严禁市级部门间横向、部门系统内纵向拨付资金。严控部门预算项目再次分配,有效防范市级部门年底将资金突击分配到区县(市)和其他单位。
聚焦加强资产管理推改革。着眼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脱节”难题,依托动态监控系统硬化资产配置预算执行刚性约束。提取资产管理系统年初及年中追加资产配置预算数据,分单位以总额形成控制数,及时制止单位超预算支付资金购置资产,实现部门年度资产配置总额控制。依据市级国有资产配置管理规定、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等文件,制定分品目、分标准的动态监控规则对单位进行提示,待监控机制成熟后,将进一步细化规则,力争实现政府配置资产不折不扣地锚定预算执行。
聚焦规范政府采购推改革。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约束,提取年初部门预算及年中追加政府采购预算数据,分单位以总额进行控制,禁止超政府采购预算总额支付资金,倒逼预算单位全面、完整地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管理,结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以及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制定动态监控规则,对涉嫌违反规则的支付行为进行提示预警。逐步衔接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申报、实际采购和资金支付等各个环节,不断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计划执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聚焦深化财政监督推改革。建立向市财政监督局的专项报告制度,努力扩大成果运用范围。完善信息通报制度,将财政监督检查和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中发现的共性问题、突出案例、潜在风险迅速反馈至预算单位,督促各部门落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及时自查自纠,提升动态监控权威性与威慑力,杜绝财政资金支付违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