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财政:政府采购多维发力 惠企护企助企
面对严峻复杂的疫情与经济形势,长沙财政坚持把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作为保市场主体、促进经济恢复的关键抓手,政策措施应出尽出、能出尽出、快速落实,持续加大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引导中小企业更深程度参与政府采购市场,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加快全市经济向好发展。
以政策“及时雨”润泽中小企业发展活力
高效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仅用15天就依据财政部及省财政厅出台政策,结合长沙市实际情况,发布了《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出台了提高中小企业份额,降低参与政府采购门槛和交易成本,开展各项保证金清查与督办支付合同款项等一系列措施。率先全省做到采购范本文件的修订,以最快速度落实政府采购最新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最大诚意助企纾困解难,最强力度提升质效,较财政部要求的落实期限提前近一个月。
以精准“帮扶力”托举中小企业成长动力
为中小企业留出更大块的“专享蛋糕”,对预算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政府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上述标准以上的项目(包括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工程)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提高至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比例不低于60%,推动中小企业合同规模进一步扩大。持续加大评审优惠幅度,非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对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幅度由6%-10%提高至10%-20%。建立合同预付款制度,预付款支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对中小微企业的合同预付款比例可达50%以上。
以投标“低门槛”减少中小企业竞争阻力
推行资格材料承诺制,进一步降低政府采购市场准入门槛。供应商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全面取消收取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免收采购文件费用,由采购人支付评审专家费用及代理服务费,降低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交易成本。
以融资“金桥梁”提供中小企业履约助力
努力创新支持手段,主动做好服务,助力小微企业顺利“闯关”。搭建“银政企”桥梁,大力推行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引金融活水精准滴灌,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题。中小企业无需任何抵押,凭中标(成交)的政府采购合同即可从银行获取低于市场利率的贷款,最快“30分钟”即可完成放款。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自开展以来,入驻银行7家,上线金融产品8款,累计向企业授信共684笔,发放融资贷款额度达11亿元。
以监管“全覆盖”营造公平优质营商环境
积极响应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和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政府采购监管施行“宽进严管”,织密扎紧制度“笼子”,围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和供应商制定管理办法,引导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各方主体依法履约、依规互动,打造“四位一体”的监管体系,推动采购行为持续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