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出台三项措施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3年12月04日 08:52 【字体:

  一、严格现金支付管理。无论授权支付现金提取还是财政特设专户现金提取,除核定范围之外的情形,凡超过3000元现金结算起点的各类支出,一律以转账方式支付;属于公务卡结算报销范围的支出,应实行公务卡结算报销。

  二、规范集中支付行为。除公务卡结算支出和必要现金支出外,取消授权支付转账结算方式;对于已纳入直接支付网上审批的支出,国库集中支付机构不接受现场送审;加强集中支付单位对个人账户支付业务的管理。

  三、完善政府采购项目支出管理。各单位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支出时,应遵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在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后,方能办理资金支付;政府采购事项的支出,必须采用财政直接支付方式支付。


株洲市出台三项措施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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