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成效初显
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是规范预算执行、强化财政监管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株洲市财政局在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顺利实现“两个所有”目标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举措、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优化平台,初步建立起预警高效、反馈迅速、纠偏及时、控制有力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有效提升了财政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
一、建立规章制度,明确动态监控目标。相继出台《株洲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支付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加强预算执行各个环节的内部控制。2013年5月,出台《株洲市市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办法》,对动态监控范围、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动态监控目标明确、职责明晰、程序规范。
二、借助信息技术,提高动态监控效率。2005年,株洲市本级在全省率先启用财库行支出横向联网系统,财政支付数据实现了“一次录入、多环节使用、数据共享”的信息化管理目标;2013年8月1日,市级财政开发启用了嵌入式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对每笔财政资金的支付流程、流向、流速等方面进行实时监控、智能预警和统计分析。通过该系统,动态监控对象覆盖到预算单位的所有银行账户、所有财政性资金;监控内容延伸到财政资金的审核、支付、清算等预算执行全过程,监控功能真正实现了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分析等有机结合。
三、科学设定规则,加大动态监控力度。为突出动态监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特别强化了事前预警环节,即通过科学设置动态监控预警规则,对每一笔支付业务实时进行监控,对未及时办理或可疑支付信息及时报警。目前,市级启用的动态监控预警规则分指标、计划、支付三大类共28个子项目,重点包括大额提取现金、大额转账、向个人账户转账等监控内容,覆盖每笔财政支付业务的各个环节。如支付业务违反预警规则,系统将根据违规程度在支付过程中同步呈现红、黄、橙色预警标识,反馈到预警平台,部分信息可通过手机短信发送给指定人员实行在线监控。今年以来,在支付业务的各个环节累计生成预警信息8000多条,有效避免了“库款搬家”和“体外循环”。
四、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动态监控职能。科学设置指标管理、计划申报与审批、资金审核与支付、会计核算等不相容岗位,加强内控管理。采取系统监控与面审相结合的方式,强化预算执行的事前监督;对于情况复杂的预警项目,国库集中支付执行机构在提前止付的情况下,采取电话沟通、调阅资料、实地核查等方式对涉及的文件、合同、单据、凭证等进行确认后,再作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