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财政:“三个强化”创建清廉机关
今年以来,醴陵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关于推进清廉湖南建设的意见》,强化党建引领,强化制度保障,强化作风建设,扎实推进清廉机关建设。
一、强化党建引领
一是全面从严治党。抓清廉财政机关建设,必须首重抓党的建设,抓党的建设必须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化党的政治建设、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引领作用。
二是压实主体责任。制定了《醴陵市财政局创建“清廉机关”工作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局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实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既要管思想作风,又要管财政业务。同时,强化监督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党员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是创建清廉单元。将清廉机关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财政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着力建设“清廉股所(单位)”等清廉单元,通过以点带面、引领示范、比学赶超,推进清廉财政机关建设。
二、强化制度保障
一是排查廉政风险。将加强财政内控制度建设作为创建清廉机关的重要保障,实现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强化流程再造,做到“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围绕财政资金分配拨付、惠农资金发放和重点工程建设等关键岗位,市财政局监督股牵头,组织全市24个镇街财政所和局所属股室(单位),对照职责定位,以业务流程为线,全面查找有可能引发的权力运行廉政风险问题,排查廉政风险点,对主要风险点进行识别、评估、分级,明确具体控制目标、控制措施和应对风险的方法,实施“风险全覆盖,责任全落实”。
二是完善内控制度。在全面排查财政廉政风险点的基础上,认真梳理财政职权事项,按照各自职责权力,逐项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逐步建立健全了一整套集“财政职责、工作流程、配套预防和制约监督追责”四位一体的内控制度体系。
三是强化制度执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其执行力。市财政局开展定期全面自查,不定期重点检查,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通报并要求整改到位。
三、强化作风建设
一是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全市财政系统党员干部到市预防腐败教育中心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以案说法,洗涤心灵,警钟长鸣;组织开展全市财政系统干部职工廉政家访,凝聚起创建清廉机关的强大合力。
二是驰而不息抓作风。以永远在路上的定力和韧劲抓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行动,着力纠治主动服务意识不强、对待群众态度生冷、推诿扯皮等问题,不断增强为民理财能力。
三是聚焦理财为民。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契机,不断提高为民理财水平。实现全市105个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全覆盖;推进全市370多家供应商入驻“政采云”平台,实现了政府采购“零次跑”;完善和规范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发放,实现财政补贴政策“一件事”全流程“零次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