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政府采购事件”追踪:相关部门进行回应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1年12月05日 16:21 【字体:

  新华网湖南频道长沙12月5日电(记者 禹志明)湖南省长沙市海韵琴行质疑一次政府采购行为,将湖南省财政厅、文化厅、省直机关事务局告上法庭,法院一审判其败诉。

  12月2日,湖南省相关部门就“政府采购事件”有关问题公布调查结果。

  诉讼、焦点

  湖南省长沙市海韵琴行总经理陈荣认为,湖南省财政厅、文化厅、省直机关事务局在2010年“湖南省文化厅乡镇文化站群众文化活动设备公开招标”中人为设定最低价,使得原本1500万元可以完成的采购以3000万元成交。他认为,如此采购不仅损害企业利益,也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将三个厅局单位告上法庭。

  诉讼前,陈荣分别向湖南省财政厅提出针对产品单价设置上下限内容、评标过程不合法的投诉。

  2011年3月14日,海韵公司不服财政厅的投诉处理决定,向财政部提起行政复议。5月13日,财政部下达了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湖南省财政厅对海韵公司作出的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7月13日,陈荣提起行政诉讼。

  9月29日,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陈荣全部诉讼请求。

  陈荣在一审败诉后又上诉至长沙中院。

  回应、通报

  12月2日,湖南省文化厅、财政厅、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召开联合会议,向媒体通报事件调查结果。

  文化厅副厅长杨福杰说,截至2010年底,湖南省建成1024个乡镇文化站,还有1058个乡镇文化站需在2011年底建成。本次乡镇文化活动设备采购项目总预算4096万元,其中电子类设备预算3020万元,乐器类设备预算1076万元。经湖南省直采购中心组织公开招标,电子类设备实际中标金额2568万元,乐器类设备中标金额747万元。截至2010年底,该采购项目实际结余资金781万元。由于仍有1058个乡镇文化站需购置文化活动设备,此次政府采购项目仍在执行中,结余的781万元专项资金顺延至2011年乡镇文化站文化活动设备政府采购。他说,此次乡镇文化活动设备政府采购不存在“为了花完预算”。

  针对价格下限问题,杨福杰说,为保证所购产品质量,通过广泛的市场调研和组织专家论证后,根据实际需要,在预算范围内对招标产品在招标文件中设置产品单价上下限以明确品质要求。在评标过程中,由评委对所参与投标的产品当场进行演示,最后综合评分确定中标产品。

  文化厅调研员胡建华说,乐器是一种特殊商品,材质相同并不表明质量相同,乐器的质量难以描述。所谓价格下限,实际上是设定一个价格区间,防止以次充好。如果不设定价格区间,投标人不知道用什么档次产品投标。他举例说,文化厅有一次要采购一把高档小提琴,结果来投标的供应商没有一家能达到要求。正因为如此,在乐器采购中设定了“评委演示”环节,经过演奏断定其品质是否与价格相符。

  文化厅表示,此次政府采购不存在“买高不买低”,采购项目的中标价格均低于市场价,如:中标产品乐海牌1208专业花梨木雕龙402扬琴,厂家提供给销售商的出厂价是2280元,本次中标价格为2000元;乐海牌酸枝木六角木轴二胡,厂家提供给销售商的出厂价是850元,中标价700元。

  答复、处理

  记者了解到,海韵公司因不满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对湖南省文化厅乡镇文化站群众文化活动设备采购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对湖南省财政厅提出过三项投诉。其中一项得到湖南省财政厅支持,两项被驳回。

  湖南省财政厅副厅长郭秀宏说,2010年12月27日,海韵公司向财政厅提出投诉,投诉事项为:“1、规定价格上下限违反法律规定;2、评标委员会组成和评标过程不合法。”湖南省财政厅依法受理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认真调查,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财政厅介绍,2010年10月12日,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发布了关于产品单价设置上下限的变更公告,海韵公司于10月22日领取了该变更后的招标文件,11月19日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组织了开标、评标,招标过程中海韵公司未提出质疑。11月24日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发布中标公告,海韵公司发现自己未中标,于11月25日对此条关于产品单价设置上下限内容提出质疑。财政厅认为海韵超出了法律规定的“七个工作日”时效。

  关于对评标委员会组成的投诉。湖南省财政厅查明,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提起投诉前必须先依法进行质疑程序。2010年11月25日海韵公司在质疑时,只对评标委员会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提出质疑,未对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进行质疑。财政厅依法对海韵公司此投诉事项不予认定。

  海韵公司获得支持的是“关于评标过程不合法的投诉”。海韵公司投诉认为第七包中标产品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以及第十包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审时偏离了招标文件规定的计分标准,从而要求对此次招标的所有标段废除重新招标。对此,湖南省财政厅进行了监督检查,根据省文化厅2010年12月6日的申请,2011年1月10日作出认定湖南省文化厅乡镇文化站群众文化活动设备第七包长号第十包电子琴采购中标结果无效的决定。同时,对该项目的其他8包进行了全面复核审查,认定该8包的评标过程及结果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维持中标结果。

  关注、探讨

  对湖南省文化厅政府采购事件,社会各界的关注热点超出了案件本身。“买贵不买对”、“花光预算”、“突击花钱”等话题引起关注和热议。

  专家指出,“政府采购”的本义是通过公平、公开竞争的招投标程序购买所需要的物品,有效防止腐败滋生,最大限度发挥公共资金使用效益。由于政府集中采购的量较大,正常情况下政府采购的价格应低于市场价格。但是,现实生活中政府采购奢侈化、违规操作的情形屡见不鲜,有些地方甚至出现“采购价高于市场价”案例。

  财政部负责人廖晓军强调,要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加大对政府采购计划、信息发布、采购进口产品和采购方式变更及合同备案等重点环节监控力度,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加大对采购人、供应商、评审专家违法违纪行为处罚力度。

  对于政府采购透明性的迫切要求,业界与法律界人士认为,完善采购法和预算法是当务之急。

  记者了解到,各地在陆续推出政府采购行为规范,力图建立涵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和监管机构等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部门和人员的行为规范体系,还政府采购以“公平、公正、公开”。(新华社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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