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建新、郭秀宏赴益阳现场办理人大代表建议
6月29日,厅长郑建新、副厅长郭秀宏率领办公室、预算处、综改办负责人赴益阳,现场办理2258号《关于调整完善以乡镇、行政村个数作为依据分配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政策的建议》。省人大预工委主任朱新民、联工委副主任姚伟、省政府督查室副主任刘琦参加现场办理,部分省人大代表以及益阳市人大、财政部门负责人参加了现场办理座谈会。
我省1995-2004年,进行了两轮较大规模的乡村区划调整,全省乡镇减少到2342个、行政村减少到45722个。2005年,全省32个县市开展了农村综合改革试点,撤并乡镇279个、行政村3641个。益阳市2005年起以市为单位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共撤并乡镇48个、行政村1646个,省财政因此对其奖补7350万元。相对当时其它市州选择两个县进行试点而言,益阳市遗留问题更集中,面临压力更大,改革成本缺口更突出,特别是少数部门归口管理的专项资金,以乡镇和行政村个数为主要分配因素,使益阳市部分县乡干部产生了“改革吃亏”心理。益阳市代表团因此提出了增加改革成本补助基数、改变以乡村个数分配资金的办法等建议。
我厅对益阳市代表团建议高度重视,将其列为厅长领衔办理件。郑建新对办理工作多次作出批示并亲自过问进展情况,要求相关处室认真研究代表建议,梳理历次乡镇机构改革政策,广泛听取基层意见,力求“解剖麻雀”、以点带面,构建乡村撤并财政奖补政策框架,以推进新一轮并乡(镇)合村工作。
在现场办理会上,郭秀宏向代表介绍了我省乡村撤并基本情况、乡村撤并奖励情况以及转移支付分配对益阳等农业大市的倾斜政策,并对益阳代表团具体建议进行初步答复。一是从今年起,按照“明确目标、统一标准、激励改革、公平公正、奖补结合”的思路,调整乡村撤并奖励政策,报省政府审批后实施。对以往因乡村撤并少安排的专项资金不再追溯调整。二是会同省直各部门对专项资金进行清理,按照资金分配一般不与乡村个数挂钩的原则,由部门提出改进意见,报省政府确定,形成推动改革的合力。三是继续引入成本差异系数等因素,使均衡性转移支付、涉农涉水奖补资金向益阳市等农业大市倾斜。
郑建新对人大代表以及益阳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关心、理解、支持和肯定省财政厅工作表示感谢,并作了总结性表态发言。一是坚持改革导向不动摇。改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乡村撤并后,虽然短期内要承担成本,但从长远看,有利于整合社会资源,发挥规模效应,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有利于优化机构设置,提高行政效能,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有利于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腾出财力保民生、促发展。改革越早越主动,发展红利释放越充分,同时下一步改革基础更好、起点更高。绝不能因一时困惑而否定改革。二是坚持不让改革者吃亏。尽管不同时期的奖励政策有所调整,但目标都是鼓励县市精简机构、降低成本。财政厅作为政府职能部门,研究制订政策要继续坚持“环顾左右、瞻前顾后、前后衔接”,尽可能减少差异,不让先改革者吃亏。益阳市代表团提出的建议,表面上看是要求得到补偿的问题,从更深层次看,反映出财政分配方法还需要进一步调整、完善。要明确办法和机制,既要促进新的改革,又要体现对过去先行改革地区的鼓励。绝不能简单地把乡镇和行政村个数当成因素法。三是坚持“一事一议”、特事特办。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关键要研究解决问题。财政奖补政策要以省政府分类确定的新一轮并乡合村目标数为标尺,统一衡量各地历年来改革成效,对县市撤并乡村继续给予奖励,同时对益阳市这类以前改革工作做得好的地方给予补助,充分保护改革的积极性。财政厅将积极向省政府汇报益阳市先行先试的特殊情况。
朱新民、姚伟、刘琦等在办理现场充分肯定了财政厅高度重视建议的优良传统和深入基层的扎实作风。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益阳市市长胡忠雄等表示,对财政厅为代表负责、为事业负责的建议办理工作以及求真务实、主动作为的答复意见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