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我省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情况和促进扩大消费情况新闻发布会发布辞
湖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材料之一:
新 闻 发 布 辞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商务厅
(2009年6月19日)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上午好!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的安排,我代表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就当前我省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情况和促进扩大消费情况作简要通报。
一、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及相关情况
(一)家电下乡政策
家电下乡财政补贴政策,是党和政府实施的一项重大的支农惠农政策,是统筹国内外两个市场的积极探索,是财政政策和贸易政策的新突破。该政策主要做法是,在市场化运作的基础上,比照出口退税政策,由中央和地方财政以直补方式,对农民购买规定品种、规定数量、规定限价内的家电产品按销售价格给予13%的财政补贴,补贴资金由中央和省财政分别按80%、20%的比例分担。实施该政策的主要目的是建立适合农村消费特点的家用电器生产和流通体系,让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以此进一步拓展农村消费市场。我省已于
按照相关政策,我省规定的补贴品种有冰箱、彩电、洗衣机、手机、计算机、热水器、空调、微波炉、电磁炉等9类;规定补贴数量为每个农户每类产品2台;享受补贴的家电产品的最新最高限价是:冰箱2500元、彩电3500元、洗衣机2000元、手机1000元、壁挂式空调2500元、柜式空调4000元、燃气热水器2500元、储水式热水器1500元、太阳能热水器4000元、计算机3500元、微波炉1000元、电磁炉600元。这里,要说明的是,上面公布的最高限价是最新的,为的是让农民群众能够买到更高档次的家电产品,如彩电的最高限价就从原来的2000元以下提高到了3500元,这个价格可以买到42寸的平板电视。
(二)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
汽车摩托车下乡是继家电下乡后,党和政府实施的又一项重要的惠农强农工程,是刺激农村消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一项重要措施,对推动农村消费升级和汽车摩托车产业结构优化具有重要意义。该政策的主要内容是,对农民在一定时期内购买符合国家补贴条件的汽车摩托车,给予一定数额补贴。补贴资金同样由中央和省财政分别按80%、20%的比例分担。我省已于今年5月25日全面正式启动了该项工作。
政策规定的补贴条件是:报废农用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并换购微型、轻型载货车,新购总质量6吨以下的微型、轻型载货车,购买1.3升以下排量的微型客车,购买摩托车。具体的补贴标准和补贴数量是:对报废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并换购轻型载货车的,对报废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分别给予每辆2000元和3000元的定额补贴,并按换购车辆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每辆最高不超过5000元;对新购微型、轻型载货车、微型客车的,按车辆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每辆最高不超过5000元,补贴数量为每个农户一辆;对购买摩托车的,按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贴,每辆补贴最高不超过650元,补贴数量为每个农户2辆。
为加快推进我省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在“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实施期间,我省出台了收费减免政策:对汽车上牌的号牌工本费、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机动车登记证工本费减半征收;对摩托车上牌的所有行政性收费全部免收。豁免上牌的工本费由当地县级财政负担。
(三)全省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进展情况
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家电下乡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产品销售量和补贴发放量连续两个月排全国第四位,在第二批启动家电下乡省份中位居第一。
据统计,截至6月15日,省财政已将6.8亿元补贴资金分三批拨付至各县市区补贴专户。全省已销售家电下乡产品54.73万台,销售金额达9.30亿元,发放补贴5640万元。已发放1599台汽车补贴资金613万元。发放1071台摩托车补贴资金59.45万元。
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进一步发挥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促进消费、拉动内需的积极作用,下一步,我们将开展“家电下乡宣传月”,采取张贴宣传挂图、播放公益广告、开辟新闻专栏等形式,进一步加大对政策的宣传力度,确保相关政策进村入户,人人知晓。同时,我们规定各市州每季度定期统计上报补贴资金发放情况,以便我们及时预测、拨付下一季度所需补贴资金。在此基础上,我们还将进一步优化补贴程序,确保资金及时兑付到农民朋友手中。通过上述措施,力争全年实现农村家电、汽车摩托车消费新增50亿元,拉动相关消费新增150亿元。
二、支持扩大消费的其他政策措施
1-5月,全省实现消费品零售总额1878亿元,同比增长19.1%。这一成绩得益于各级各部门采取的开拓城乡市场的各种措施,也与去年我省遭受严重冰灾,同期消费低迷等因素分不开。目前,我省GDP增长主要靠投资拉动,消费在其中作用还不是特别明显,消费“马车”仍需加鞭。为扩大省内消费需求,努力完成省委确定的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8%的目标,推动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省财政克服财力困难,在原来预算已经作出安排的基础上,新增1亿元资金,支持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工作重点主要放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为促进家电和汽车摩托车销售,确保政策落实,我们在已拨付6.8亿元的基础上,又新增安排5000万元,这7.3亿元将全部用于家电下乡和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今后,我们将根据实际销售情况和农民购买的踊跃程度,随时再新增安排补贴资金,确保补贴及时足额兑现。
(二)为扩大湘菜消费,新增安排600万元,促进湘菜产业发展,做大做强湘菜产业。重点是:支持湘菜企业品牌形象宣传,完善省内外连锁经营网络,开展湘菜培训和研究;支持餐饮企业在地级市建设或改造主食加工配送中心,依托配送中心建设标准化早餐网点,同时支持“湖南烹饪技术大赛”等节会。
(三)为了营造良好的购物消费环境,新增安排3500万元,用于城乡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改造,支持完善鲜活农产品冷链系统、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和废弃物处理系统,支持旧货流通网络建设,升级改造仓储、包装、加工配送等设施。其中重点是:支持每个县市区改建1个农贸市场,在全省改造14个农产品批发市场,我们还将大力支持湘西新建农产品批发市场,解决湘西农民农产品交易难,比如“卖椪柑难”等问题,帮助农民增收。
(四)为提振消费信心,新增安排700万元,支持各地举办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
(五)为增强市场调控能力,确保市场供应,我们在原安排800万的基础上新增安排200万元,支持扩大重点商品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