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参事室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6年09月05日 22:21 【字体:
  

湖南省人民政府参事室

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参事室(文史馆)职责

(一)组织省政府参事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反映真实情况,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咨询国是、民主监督、统战联谊。

(二)组织省政府参事对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工作报告》稿和其他重要文件草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政策,支持、组织参事和馆员参加爱国统一战线工作,参与开展有关对外合作交流。

(四)组织馆员撰写和整理文史资料。

(五)组织馆员开展文史研究、艺术研究和书画创作等活动。

(六)会同有关部门承办省政府参事、省文史研究馆馆员的遴选工作。

(七)负责为省政府参事、省文史研究馆馆员履行职责提供服务。

(八)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省政府参事室、省文史研究馆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两个单位为一个省一级预算单位,一个财务集中核算。没有二级单位。设有三处(人事处、参事业务处、文史业务处)、一室(办公室)、一中心(后勤服务中心),另加机关党委、监察室。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表格一共7张附后)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财政年初部门预算安排我单位15,164,400.00元,年中追加经费6,648,987.00,上年结转1,492,722.79元,全年总收入23,306,109.79元。全年支出23,006,109.79元,2015年度收支结余300,000.00元。

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①基本支出。我单位2015年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498,190.80元,占总支出的71.71%,其中:工资及福利7,957,995.2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411,373.8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28,821.75元。

项目支出。我单位2015年一般公共财政拨款项目支出6,507,918.99元,占总支出的28.29%。其中,业务工作专项2,437,036.20元,基本建设支出4,025,422.79元,运行维护专项45,450.00元,。

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5年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有关进一步规范、严格“三公”经费管理的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狠抓制度落实,严格开支标准,规范审批程序,坚决反对“四风”,杜绝铺张浪费,“三公”经费的支出总数呈逐年下降的趋势。2015年我单位三公经费年终决算数为833,883.88元,同比上年度压缩4.8%:

公出国(境)50,000.00元,其中:出国费用为50,000元,共1批1人次。

②公车运行维护费539,474.38万元,我单位已于2015年12月份完成公车改革。

③公务接待费244,409.50元。

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

全年机关运行经费决算3,128,821.75元。

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

全年政府采购决算45,460元。

6.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5年固定资产增加了45,460.00元,主要是新购了一批办公用电脑、打印机等。年末固定资产数为77,393,310.89元。实有公务用车6辆。

7.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总体来看,2015年我单位经费支出基本按照预算执行,资金使用目标明确,做到了专款专用、程序合法、使用得当,无违规使用资金的现象。各项活动组织实施有序,质量标准很高,时间进度适中,任务完成顺利,达到了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部门决算编制中的不足

1.由于工作在实施过程中难免因形势变化出现调整,年中编制全年预算时难以做到准确详尽,以至决算数与预算数之间有偏差,年终决算中部分内容仍需调整。目前,省财政厅要求提前到9月份编制来年经费预算,这就对我们的编制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机关接收转业干部,编制不能及时到位,导致人员经费预算不足,同时参事馆员的医疗费、抚恤金等支出一般由财政在年中或年底进行追加,于是在年度间支付时不得已会出现调剂科目使用的现象。

(三)改进措施

1.我单位一定按规定流程更科学更精细地编制预算,同时严格按预算安排经费支出,尽量避免预算执行的调整。

2.我单位必须进一步提高内部管理和控制的水平,内控必须要实现对经济活动的全面控制,要贯穿单位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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