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关于2025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2025年5月在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省财政厅厅长 陈博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就2025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如下,请予审查。
一、调整事由
全国两会后,按照党中央“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部署,财政部加快下达新增债务限额和转移支付补助,支持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年初预算数相比,省级预算总收支发生了变化,需依法办理预算调整。
(一)新增债务限额
经积极争取,财政部分两批下达我省全年新增债务限额1823亿元,比上年增加101亿元,包括一般债务358亿元,专项债务1465亿元。第一批下达的1029亿元,包括一般债务179亿元;专项债务850亿元,已编入省级年初预算,提请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审查批准。第二批下达的794亿元,全部编入此次预算调整方案。具体如下:
省级13.29亿元,全部为专项债务,拟安排省属高校36个项目8.88亿元,省属公立医院4个项目4.41亿元。
转贷市县780.71亿元,包括:一般债务179亿元,参照中央办法,主要以各地财力规模、面积人口、综合债务率等因素测算;专项债务601.71亿元,全面落实“自审自发”试点要求,严格遵循“资金跟着项目走”安排原则,以各地通过审核的项目需求为主要因素,结合综合财力、综合债务率、债务管理绩效等因素测算分配。同时,按政策切出部分额度,根据各地符合条件的存量政府投资项目债务等因素测算分配,支持市县相关项目收尾,清偿拖欠账款,防范化解风险。
(二)新下达一般性转移支付
结合今年年中实际下达情况,预计全年中央将安排我省一般性转移支付4274.3亿元,比年初预算(4099.4亿元)增加174.9亿元。一是财力性转移支付增加25.8亿元。二是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农林水等重点民生领域一般性转移支付增加149.1亿元。
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相关转移支付管理规定,增加的一般性转移支付174.9亿元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30亿元按规定在省本级列支,其余144.9亿元拟全部下达市县,支持市县兜牢“三保”底线,增强保安全、促发展、惠民生能力。
二、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根据上述安排方案,依法编制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如下:
(一)调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收入方面,2025年省级收入合计数调整为7128.2亿元,调增353.9亿元,其中中央补助调增174.9亿元,一般债务收入调增179亿元。支出方面,省级支出合计数调整为7128.2亿元,调增353.9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调增30亿元,补助市县支出调增144.9亿元,一般债务转贷市县支出调增179亿元。
(二)调整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收入方面,2025年省级收入合计数调整为3206.5亿元,调增615亿元,全部为专项债务收入。支出方面,省级支出合计数调整为3206.5亿元,调增615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调增13.3亿元,专项债务转贷市县支出调增601.7亿元。
(三)调整全省政府债务余额限额。预计到今年底,全省政府债务限额为25920.3亿元,余额24204.6亿元,均调增794亿元,其中省本级限额4176.9亿元,余额2719.9亿元,均调增13.3亿元。全省和省本级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限额以内。
接下来,我们将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对经济形势的分析研判和对经济工作的部署上来,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和省人大监督指导下,贯彻落实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和本次常委会会议决议,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加大财会监督力度,强化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用好用足政策空间,更好发挥专项债券和转移支付扩投资、稳楼市、清欠款、促增收、保民生、防风险多重功效,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南篇章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以上调整方案(草案),请予审查。
2025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