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财政补助的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资金(2016年绿色制造系统集成)的通知
湘财企指〔2017〕7号
有关市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组织开展绿色制造系统集成工作的通知》(财建〔2016〕797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绿色制造系统集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16〕755号)和《财政部关于下达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资金(2016年绿色制造系统集成)的通知》(财建〔2016〕1008号),经研究,现将中央财政补助的2016年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资金下达你市、县(市),具体补助项目及金额见附件,相应列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59904技术改造支出”,支出经济科目“30499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请收到此文后,及时将资金拨付到项目承担单位,并按照上述通知文件要求,会同经信部门加强项目监管,监督项目承担单位如期完成项目实施目标。
附件:中央财政2016年补助的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明细表
湖南省财政厅
2017年2月27日
中央财政2016年补助的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明细表(湘财企指〔2017〕7号).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