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第一批服务业发展(电子商务进农村)专项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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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年08月18日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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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建指〔2017〕195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第一批服务业发展(电子商务进农村)专项资金的通知
有关市、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7年第一批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财建〔2017〕331号)及《湖南省商务厅关于申请拨付2017年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专项资金的通知》(湘商财〔2017〕52号),现将中央第一批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下达给你们,用于支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此款列政府支出功能科目“2160299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经济科目“39999其他支出” ,具体项目及金额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财政部《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5〕256号)及有关业务工作通知要求,严格资金监管,规范政府采购,注重绩效评估。
二、收到此文后,请会同同级商务部门及时向同级政府汇报,并按照省商务厅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细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完成有关节点工作任务,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三、按照《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相关要求,请2017年示范县(市、区)参照《中央对地方服务业发展专项转移整体绩效目标》及资金下达情况,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填报《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于8月15日前报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扶贫办(电子商务进农村)备案。
四、各地要按照中央及省的有关要求,积极推进试点工作,认真总结经验,确保试点工作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2017年第一批服务业发展(电子商务进农村)专项
资金明细表
湖南省财政厅
2017年7月27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附件:2017年第一批服务业发展(电子商务进农村)专项资金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