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95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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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19-06-12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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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提〔2019〕号535A类)

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2095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郑小胡、陈化金代表: 

  你们《关于武陵源景区门票降价后加大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武陵源区是我省旅游龙头,享有世界美誉。近年来,受经济形势、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地方财政收入增速放缓,影响了财政运行,也影响了景区的进一步发展。因此,对于你们所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我们表示十分理解。一直以来,省里十分关注和重视武陵源景区建设发展,尽可能的给予支持,今后还将一如既往的加大对武陵源区的转移支付力度,支持景区建设发展。 

  一、优先纳入各项政策享受范围 

  武陵源区既是发展落后地区,也是发展受限地区,省里在向中央争取政策和自行出台政策时,都会考虑将武陵源区优先纳入享受范围。如少数民族、扶贫、革命老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农村基层教育卫生人才津贴等政策。这些政策中央和省都安排有专门资金,较其他地区武陵源区可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以扶贫为例,根据《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实施纲要(2011-2020)》(湘发〔20125号),武陵源区确定为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里在分配教育、社会保障、医疗等资金时,将包括武陵源区在内的贫困县按最高档给予补助,减轻基层配套压力。 

  二、在分配财力时给予倾斜和照顾 

  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等财力性转移支付主要是按标准财政收支缺口进行分配,省里在计算标准收支缺口时,将包括武陵源区在内的大湘西地区公用经费标准提高30%,民生支出标准提高5%,这样就扩大了缺口,可使武陵源区获得更多的财力补助。同时,省里测算分配均衡性转移支付时,在按标准收支缺口统一分配的基础上,还考虑包括武陵源区在内的人口小县的特殊困难,再按单项因素计算给予额外补助。 

  三、在推动省以下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时给予倾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国办发〔20186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20194月,我们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湘政办发〔201916号),涉及义务教育、学生资助等八大类16大项35小项改革事项。《改革方案》主要是以是否为贫困县作为基准对市县进行分类分档,武陵源区作为贫困县,被分在非财政省直管县第三档,省级分担60%,改革后,武陵源区支出责任明显减轻,是改革的获益者。可以预见,科技、交通运输、医疗卫生等领域后续改革将会参照《改革方案》中省对市县的分档分担办法,武陵源区在接下来的改革中将会继续受益。 

  四、对旅游产业发展给予专项支持 

  降低武陵源核心景区国有景区门票价格是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也是体现公共资源建设景区公益属性、进一步激活旅游消费市场、促进全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张家界作为湖南旅游业发展的龙头,一贯以来是我们的重点支持对象。近年来,我们按照十三五规划持续加快构建以长沙为中心、以张家界为龙头的旅游发展格局,重点抓好十二大旅游功能区建设,其中包括大张家界国际生态旅游度假区。该功能区定位为国际生态度假旅游目的地,以武陵源国际旅游休闲度假区为核心,做好旅游服务配套设施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为进一步推动武陵源旅游产业发展,延伸武陵源旅游消费链条,促进旅游转型升级,我们将武陵源区纳入全省第一批精品旅游线路重点县,在项目资金安排上予以了重点支持。2016-2018年,省安排武陵源景区旅游专项资金共计2802万元,有效促进了武陵源旅游景区提升品质,加快建设发展步伐。 

  五、对财政运转困难给予特殊照顾 

  一是1994年实行分税制改革时,中央财政对民族地区的体制补助由递增改为定额补助,我省则继续对包括武陵源区在内的民族区域自治地区实行递增补助(按每年5%比例递增)。二是近年来考虑到武陵源区核心景区搬迁、门票降价等特殊困难,省财政给予了特殊照顾,2017年安排困难补助资金。 

  今后,省财政将继续加大对武陵源区支持力度,在各项政策试点时优先纳入享受范围,继续加大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等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加大对旅游产业发展的专项支持,提高基层财政保障能力。 

  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联系单位与联系人:省财政厅预算处,苏知立。 

  联系单位:0731-85165079 

        

  湖南省财政厅 

                                 2019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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